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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流:「依法治國」決不是「上級指示」

──給國家主席胡錦濤的第五封信

【大紀元2月29日訊】尊敬的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您好!

這是一個七十五歲右派老人,寫給您來第五封公開信,每次除在國內外網站上公開發表外,都用特快專遞直寄中南海中共中央辦公廳呈轉。儘管您和有關部一次也未回覆,但作為共和國公民的我,有責任不斷向國家主席反映問題,我相信誠能動天。

當前我們國家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您的政令不能貫徹執行,一些部門和一些人,特別是政法口和政治部門的人,公然肆無忌憚地破壞國家憲法,反對和不執行中央「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的情況,越來越嚴重。2008年2月26日晚10時,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最能說明。

這一天,我全家四人(我的太太、女兒、女婿和我)持國家公安部簽發的有效護照,參加北京神州旅行團組織的自費赴埃及旅遊,一行十六人,來去八天,每人8000元人民幣。想不到在北京國際機場出關時,十五人均順利通行,只有我這個七十五歲的「改正」右派老人出不了關,問其原因,海關邊檢人員回答:「上級指示」。再問哪個上級?「不知道」!再問「依據什麼?」回答得更為乾淨:根據「中華人民關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之規定:你不能出關!八條規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這五種情形,每一種與我都對不上號,是風馬牛不及的兩個東西。在此之前,從1995年起到2007年底,由於經濟條件寬鬆,我先後十三次赴美國,再次去歐洲七國,五次去香港、澳門,一次去台灣,六次去東南亞,三次去越南,去年一月和六月仍去過香港和回過美國。我們全家,除我一人外,太太和女兒均持有美國政府簽發的有效綠卡,我家在美國還有點小產業。因我愛我們這個偉大的國家,所以不申請綠卡。為什麼?

我是這個國家培養起來的第一批工農幹部,也是五十年代初期全國為數不多的工人記者!我曾為這個國家的建立打拚過、賣命過、歡笑過、歌唱過,幾乎獻出了年青的生命!至今還是中共機關報《成都日報》社的退休幹部,所以不願移居美國,深深苦戀著這個國家!希望它富強、民主、自由、昌盛!決不能再重陷「以階級鬥爭為綱」的苦難道路。

故遠在1985年就響應黨的號召,投身改革洪流,1987年即舉家來北京拚搏,是最早的「北漂一族」。在北京我先後承辦過《中國市場信息》、《當今農民》月刊、《科技與企業》雜誌,在香港未回歸前就創辦過《名牌世界》,並先後出任過不少民辦團體的副會長、秘書長等職, 1996年曾參與中國工商聯合會民營企業家代表團任副團長,率七十餘名民營企業家赴法國參加巴黎國際博覽會。上世紀九十年代,我為發展國家經濟,樹立民族品牌,最早提出「科技興邦,質量興國」的誠信意識,一時為國內諸多媒體稱為「中國公關第一人」。因年事漸高,於2004年退出海商,回歸書齋,修身養性,潛心致志,撰寫回憶錄 。

為什麼過去幾十次出國從未受阻,現在卻突然受阻了呢?原因很簡單,去年是我國「反右鬥爭」五十年紀念日,五十年曾我曾因一篇「干預生活」8800字的小說《給團省委的一封信》,被劃為「極右」,開除公職,「勞動教養」,整整被關押二十三年,相當一個字被關押一天,直到 1980年11月「改正」回到原單位。在這漫長的苦難期間,我們的人民共和國也在流淚哭泣,而我卻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縱是兩個隨母異姓的幼女,也不能升學讀書,此種刻骨銘心的往事,誰能遺忘?又有誰能忘?!

尊敬的胡主席,您是這個國家的棟樑,「反右鬥爭」之年您還是個初中學生,雖未歷經「反右鬥爭」,後來您所受教的清華大學,就抓了八百餘名右派,他們都是十八、九歲和二十一、二歲的學生,清華大學前黨委書記——中國學生運動領袖袁永熙同志,也被劃為右派。他們所歷經的苦難,想主席閣下有所耳聞。

眾所周知,1957年毛澤東親手發動的這場反民主、反人權、反法制的「反右鬥爭」運動,全國一共抓了五十五萬多名右派,他們絕大多數都是愛國家、愛人民、敢說敢為、有本事、有能力的民族精英,一夜之間全成了最底層的「賤民」,自此與風霜為件,和霜刀共舞,勞累綿綿,飢腸轆轆,飄首刑場死於溝澤,何止數千萬人啊!二十二年後,他們中雖然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右派分子」都得了「改正」,恢復了組織關係、續上了終斷的工齡,全部安排了工作,有的還成為國家領導人!這回來的幾十萬「改正」右派,絕大多數仍是業務骨幹,為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誰能否認,誰又敢否認?

但是,由於我們是「改正」而不是「平反」,故有不少人仍受到不同程復的岐視,與不公不平的待遇,如有些單位不分配福利房,不同等提工資級別,特別是未返還因錯劃「右派」而扣發、減發、停發的二十餘工資,這在法理、常理、情理上都說不過去的事情。為此,我們中不少右派老人,至今生活十分困難。我認為,這不僅是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尊嚴與人格!同樣的人,為什麼有不相同對待?我們報社四五百人,都參與國家福利房分配,唯獨不讓我一人參加,誰受得了?

我們這些倖存於世,歷經苦難的老人,自然要在這個五十年「反右鬥爭」的日子,聚會發聲!這是情理中的事情,也不違背國家任何法律!我們一致認為:「反右鬥爭」是錯誤政治運動,必須徹底否定!中國共產黨必須向受害人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國家必須發還右派「改正」前,二十餘年的工資!不然工齡何以叫連續計算?

我們還一致認為,「反右鬥爭」是中國萬惡之首,百罪之源!沒有「反右鬥爭」就不會有「大躍進」,就不會活活餓死三千七百多萬中國人!沒有「反右鬥爭」就不會有禍國殃民的「十年文革」,迫死數千萬計的老革命、老幹部,上到國家主席下至平民百姓!但萬萬沒有想到。這發至肺腑的愛國家、愛民族的聲音,竟然遭到國家有關部門的封殺、打壓甚而重新動用當年蠻橫無理的「專政」手段。從去年四月六日起,我的電話全部被監控,出入有三輛小車跟蹤,後又派人在住家小區守候,現又不明不白限制我出境旅遊,今後是什麼不得而知,大不了是坐監、殺頭!我已是七十五歲的人了,有什麼畏懼的?

我現在一步不走,成天呆在家中,等著有關部門來抓捕!我到要問一問有關部門:我黃澤榮、曉楓、鐵流,到底觸犯了國家法律的哪條哪欵?懇請有關部門向我講清楚說明白,拿法律來,拿手續來,不要老是黑箱操作的「上級指示」。我不承認「上級」,我只認法律。法律是明槍實彈,不是偷偷摸摸的特務行為!

我不禁再次問:我全家隨團去埃及自費旅遊,為什麼不讓我出境?我所交納的八千元人民幣旅遊費,現旅行公司不退,我找誰要去?我告,我又告誰?

尊敬的胡主席,我們偉大的國家,不能這樣枉法做事啊!您一再講,要「依法治國」,「依法辦事」,可這些部門的一些人,就不「依法治國」,就不「依法辦事」,想怎樣幹就怎樣幹?想監控誰,就監控誰;想不讓誰出國,就不讓出國!這叫民主法制的國家嗎?

僅管如此不公、不義、不平,作為右派老人的我,仍愛這個國家,決不會採取任何過激行為,一定十分理智和平,依法上控,頂多向您寫信陳䐶。我只要求那些打壓我的部門,能溝通對話,求得問題的和平解決,退還我八千元的旅行損失費,這是我近半年的退休工資。如不解決,我只能向您——我們人民共和國尊敬的胡主席寫信,因為你是國家主席,有權責令這些違法部門,遵守憲法,履行憲法,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難道「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毛澤東時代還沒有結束麼?「構建和諧社會」無論官和民都要遵守法律,當前的嚴重問題是:國家機器不守法!所以「依法治國」決不是「上級指示」!如有錯迕,老朽願接受教育。

此呈

上書人:右派老人鐵流

2008年2月29日於北京通州

附件:2008年2月26日晚在北京國際機場出關被阻的現場情況

新年前,全家商定去埃及旅遊,同行的有女兒、女婿。一則埃及暖和,二則費用不高,來去八天,含食宿門票才8000元人民幣,三則埃及是文化古國,也是在我生命結束前一個願望:目睹金字塔的神秘,尼羅河的風采……

在敲定付費前,我出於謹慎,向太太說,是不是向政法委去個電話?太太說,你又不是管治分子,難道還要請示麼?未別說你去和塔裡斑聯繫?

我笑起來,這到不會:他們不至於如此愚蠢。

2008年2月26日9晚,我們全家四人,我和太太、女兒、女婿乘上車,高高興興地去了首都國際機場,二號樓八號候機廳,與領隊導遊,一行十六人,順利地辦了登機手續、託運了行李,在過邊檢時,我這個七十五歲的老頭被卡住了。邊檢武警說:不能出境。然後交由另一邊檢人員,將我帶到一間標有滯留人員的小屋子,叫我坐下等候,而且將我和太太分開。我拒絕,然後在他們辦公室門前,找了張椅坐下,略感人格平等。

等了半個多小時,無結果,多次追問,仍叫等一等,說在請示。到了深夜十一點,一個大個子年約四十歲的邊警,叫李偉的隊長(胸卡證上的名字)正式通知我:先生,你今晚不能走了。

我問:為什麼?

他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法》第八條的規定,你不能出境。說著,給了我一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法》的複印件。我接過一看,上面是這樣寫著的:「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我看後,認為其中任何一條都不適用於我,很客氣向他請教:李隊長,八條中的五項哪一項屬於我?

李偉隊長很不講理地說:不能出境,就不能出境!

我說:請給我一個不能出境的證明?

他昂著個腦袋,不屑地說:執法有什麼證明?八條法律就是證明。

我回道:八條所列的五項與我毫無關係,我們全家是旅遊隨團行動,你知不知道?

李隊長不愧是「無產階級專政」邊警,竟然威脅道:你吼什麼?是不是讓大廳人都知道?

我道:知道有什麼不好,讓全世界人民知道更好,你們剝奪一個七十五歲老人的自由!不讓我走,給我手續!

他蠻橫說:我執行法律,法律就是手續。說完把護照、機票扔給我:你自己退票去!

我道:我是你爺爺一樣大的年齡,辦不來這些,請你找人給我辦去。

他立著眉毛,瞪著眼,像要打人的樣子,說:你是我什麼爺爺?你配嗎?

我也來氣了,毫不客氣說:你搞清楚,我不是階級敵人,更不是專政對象,我參加革命時你還沒有出生,我玩槍時你爸頂多在讀書,難道不配當你爺爺嗎?我的兒女比你官還大……

他自知理屈,夾著尾巴走了,再不見我。

好在一位有人性的女警官,叫我爺爺,帶著我去辦了退票的事,然後帶我到大巴坐車的地方。此時已近凌晨,我穿著去埃及薄薄的衣裳,在寒風裡繞車穿行,白髮和霜露交織,一身索索發抖。想不到一個為人民共和國打拚奮戰,出生入死,獻青春、獻熱血,自學成才,僅因一篇「干預生活」的小說,而蒙冤二十三年右派老人,只因去年訴說了一點歷史的不平,又淪為「專政對象」了?!

誰在剝奪我的自由?這就叫「改正」的待遇?這就是胡錦濤主席再三再四倡導的「和諧社會」、「與人為本」?我這八千元人民幣旅遊費,四個月的退休工資找誰要去?又去告難呢?

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您的人權在哪裡?我們國家還要不要憲法?

2008年2月27日凌晨五點寫於通州家中

──轉自《自由聖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