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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薩爾瓦多自貿協定3月1日起生效

【大紀元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八日電)台灣與薩爾瓦多去年5月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已完成兩國國內法定程序,將自 3月 1日起生效實施;這是繼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之後,台灣與中美洲友邦正式生效的第 4個 FTA。

台灣與薩爾瓦多、宏都拉斯三方FTA是在2006年5月展開談判,歷經四回合諮商,於2006年11月達成協議,去年5月7日由經濟部長陳瑞隆與薩、宏兩國工商部部長在薩爾瓦多正式簽署。

由於宏都拉斯尚未完成 FTA生效所需的國內行政程 序,因此台薩FTA先行生效,台宏FTA則待宏國完成程序,與台灣互換批准後30天正式生效實施。

台薩 FTA生效後,薩國將給予台灣3590項貨品立即免關稅待遇,台灣給予薩國5688項貨品零關稅待遇,兩國互蒙其利。

經濟部表示,台薩 FTA可強化兩國貿易、投資、技 術合作關係,為兩國企業增加商機,也有助台商布局進入美洲市場,以及薩商進入亞太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