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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推出有關產假規定 工商業不悅

【大紀元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石華編譯報道)近日澳洲聯邦工黨政府公佈了其計劃推出的有關新生子女父母休產假的規定。根據這些規定,為了照顧新生子女,父母雙方可各自申請兩年的無薪產假。也就是說,新生兒在四歲之前,都有可能由其父親和母親輪流照看。

據悉,這些有關產假的規定,是現政府將於2010年新年推出的永久性勞資關係法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有關規定的細節是,父母雙方都可根據法律享有一年的不帶薪產假。而在一年產假休完後,他們還可以向其各自的僱主再申請一年不帶薪的產假。當然,僱主可以拒絕批准僱員第二年的產假。

有消息說,聯邦政府的這一計劃可能會緩解托兒所業界目前面臨的壓力。但澳工商界並不贊同聯邦政府的這一計劃,同時還警告說:幾乎可以肯定,政府的這一計劃存在著一些問題。澳工業集團首席執行官瑞道特(Heather Ridout)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她對聯邦就業與工作場所關係部長吉拉德公佈的這一計劃並不感到吃驚。但同時也說到,她認為這一計劃會引出一些實際的問題,特別是在那些小型企業中。

另有消息說,在政府近日推出的有關勞資關係的文件中,還包括如下提議:周工作時數不得超過38小時;新生兒的父母可以得到靈活的工作安排;僱員可以因個人原因而獲得十天的假期;以及新設立的假期種類,即僱員可因從事社區服務工作而請假。有報道說,這一新設立的假期種類,旨在保護那些在苛刻的僱主手下工作,但同時又願從事滅山火、以及社區緊急服務等志願工作的僱員。

根據政府的提議,僱員在申請社區服務假時,一定要提供其所從事的社區工作屬於志願性工作的證明。而僱主則必須為僱員提供足夠的時間,以便其能夠到達工作地點,並能在從事志願工作前及完成志願工作後,得到適當的休息。

吉拉德說,這一計劃不但簡單、而且公平及具有靈活性。吉拉德還說,這一計劃不僅照顧到了僱員的權益,同時對僱主也有利。因為僱主會很明確地瞭解到其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則。據悉,聯邦政府目前正在請勞資雙方以及來自社區的人士,討論政府的這一計劃,並對提出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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