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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卸任總統禮遇條例?朝野不同調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6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邱毅與吳育昇提案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停止禮遇,但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蘇震清反對針對性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8日排定初審上述兩版本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邱毅版還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經接受內亂、外患、貪污罪的偵查、審理期間,取消安全護衛。

吳育昇版則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停止禮遇後,若經三審定讞判決無罪後,補發禮遇金,並自判決日起恢復原有禮遇。

邱毅今天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中華民國史無前例出現一位涉及貪污案件的前總統,若說因前總統陳水扁才有修法動機,也說得過去,他也不相信未來還會有這種情形發生。現在經濟景氣這麼差,若能停止陳水扁的禮遇,至少人民心裡舒服一點。

不過,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員蘇震清說,修法應周延考量,這種提案是操作政治意識型態,反對針對性修法。若卸任總統犯內亂、外患罪,非同小可,一定要非常慎重,應三審定讞後才可停止禮遇,否則該給的禮遇本來就該給,這是對事不對人。

現行條文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移居國外定居時,停止禮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