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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版立委版航空城條例 立院8日審查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詹家琪台北6日電)台灣政府推動桃園國際機場成為航空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8日排定審查行政院版「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以及國民黨立委陳根德等人擬具的「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原本 3日排定併案審查兩個版本,交通部長毛治國也親自出席準備報告,但因立法院議事作業疏忽,會議停開。

行政院版本的草案,是發展桃園航空城的重要依據,主要以機場為中心,藉由機場營運與周邊腹地配合,滿足機場與地方發展需求,並將企業化精神導入機場經營,提升桃園國際機場運作效率。

草案中建議以國營公司模式經營航空城,劃分國際機場專區、貨物園區、自由貿易港區;其中,自由貿易港區可由行政院與縣府劃定,不受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規定;另外,外國人進入園區進行商務活動,得申請落地簽。

至於陳根德的版本已完成報告詢答,將於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

陳根德版本草案主張以行政法人方式提升機場地位與自主性,從「機場城市」的角度規劃,分為國際機場專區、貨物園區、自由貿易港區、工業區、農業區、住宅區;區內雇用外勞不受基本工資限制;外國人及大陸人得申請落地簽。

對於高雄地區民代認為航空城不應獨厚桃園,所有機場都應納入,毛治國 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發展航空城必須機場的規模達到一定標準,例如國際航線及航班數量是否足夠、當地產業條件是否成熟等,只要客觀條件符合,都可以發展。

毛治國也說,「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草案只有第一條條文提到桃園,條例適用性無特定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