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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啟社走過50年 學者期許多元經營再創高峰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光啟社50周年專題報導(3)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23日電)被譽為台灣電視先驅的光啟社走過50年,學者讚揚光啟社製作優質文化教育節目,對台灣電視史功不可沒;但近年商業化競爭挑戰,建議光啟社透過資源整合、多元化經營,再創高峰。

光啟社從1958年的錄音社開始,發展電視製作,在台灣廣電史扮演優質節目製作者角色,所製作的文化教育、戲劇、綜藝、紀錄報導等,不少是當年家喻戶曉的節目。

政治大學廣電系教授陳清河在民國66年時,曾在光啟社實習,見識到美術、工程、企劃、廣播等優秀前輩,對光啟社擁有特別回憶。他說,「光啟社是我第一個接觸到的廣電製播公司,讓我充滿回憶」,當年光啟社是三台之外最大的節目製作單位,員工都是一時之選,實習時獲益良多。

陳清河笑說,「當年光啟社製播的節目很多,常有明星進出,我常坐在大門等候,只為一睹明星風采」;當年的種種,讓他回味不已,「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光啟社電話」,他也立即唸出30多年來深烙腦海的電話號碼。

除陳清河外,多位傳播學者也對光啟社讚許有加。台藝大應用媒體研究所副教授賴祥蔚表示,台灣的四、五、六年級族群都看過光啟社的節目,不但是台灣廣電節目製作的老字號,更是早期優質節目的生產者。

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管中祥表示,早年在台灣電視製作能力不足時,光啟社就能製作大量電視節目,對台灣早期電視發展的貢獻很大。

光啟社走過50年,在媒體時代的激烈競爭下,也面臨很大的經營挑戰。賴祥蔚指出,隨著媒體開放及商業競爭,電視節目轉向大眾的腥、羶、色等口味,以吸引更高收視率及廣告量,光啟社著重文化及教育議題的風格,在商業競爭中比較吃虧。

賴祥蔚表示,電視節目不能只看商業經營,政府對文化、教育類型的節目應輔導和補助,透過整合公益團體及公視、光啟社等平台研製節目,並外銷到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發揮推廣台灣文化教育的功能。

管中祥認為,光啟社的節目雖然是優質的文化、教育內容,但不見得商業電視台會看重,造成播出困難,未來發展將面臨挑戰。

管中祥建議,光啟社不一定要持續往製播有線電視節目發展,在未來網路電視及數位電視平台等新媒體較具發展空間,且新媒體閱聽者以年輕族群居多,正可發揮青少年文化教育功能,若能再與圖書館及學校結合,發行視聽教材,可開創出新的經營價值。

陳清河也說,雖然光啟社有輝煌歷史,但年輕人對光啟社很陌生,光啟社必須思考新定位。他建議,光啟社以教會名義經營,可捨棄製作商業節目,專注於教會傳播功能,也可利用既有的國際化教會體系及人才,進行國際性的傳播服務,這是無人可替代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