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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歸還八歲小孩一個公道

【大紀元10月30日訊】2008年10月23日17時許,江蘇省泗洪縣青陽鎮後陳村二組的八歲小女孩陳佳慧向往常一樣走出學校大門,來到等候多時的媽媽身邊,媽媽要將她帶到本村診所去看病,因小佳慧這幾天喉嚨有點發痛。

在診所,醫生初步診斷小佳慧扁桃體腫大,需掛水治療,當時醫生就開了兩瓶水進行輸液,當水輸到一瓶半的時候,小佳慧出現缺氧抽搐等症狀,診所醫生和小佳慧母親立即將小佳慧送往縣人民醫院急診室進行搶救,急診醫生只簡單檢查一下未作任何處理,就將小佳慧轉入住院部15樓兒科進一步治療,當時值班醫生說住院部搶救設備不齊全,就採取用手工輔助呼吸器(全自動呼吸器放在五樓備用),醫生叫小佳慧父母輪流操作手工呼吸器,從小佳慧入院到生命結束,沒有一名醫生和護士來操作手工呼吸器,大家想一想,兩個普普通通農民能否來操作搶救醫療設備呢?

在搶救到當晚21時許,小佳慧頭腦清醒過來,能聽懂父母親說話,想解小便,小佳慧的母親立即到醫生值班室叫醫生過來看一下,醫生看了一下就把手工呼吸輔助器插管撥出,讓她自己呼吸,醫生就到值班室睡覺了,沒過幾分鐘,小佳慧就出現了呼吸困難,嘴唇發紫等症狀,小佳慧母親立即將醫生叫來,又把呼吸器插上,這樣先後醫生3次撥掉小佳慧呼吸插管,這難道不是醫生治療失誤嗎?

至24日早晨4、5時許,小佳慧又出現呼吸困難症狀,在醫院辦公室一個工作人員的協調下,才將5樓留著備用的全自動呼吸輔助器搬運到15樓來搶救小佳慧,這期間又耽誤1個小時左右,這已經是遲到的救命器材了,在8點鐘左右,小佳慧走到了生命盡頭,痛苦地停止了呼吸,就這樣一個鮮活的小生命確在國家二級甲等縣人民醫院被不負責的醫院奪去幼小的生命,醫院是何等的殘忍,醫生的良心到哪裏去了,這醫院到底是否是國家二級甲等醫院,拿人的生命開玩笑,草菅人命。

事件發生後,院方派出了該院醫藥科科長和保衛科科長來做小佳慧親屬的工作,經縣衛生局醫藥科江科長協調,院方兩位代表多次承認在搶救小佳慧過程當中存在失誤,並口頭承諾給小佳慧親屬3萬元精神撫慰金,後陳村診所代表同意縣衛生局領導調解,並已履行一定的經濟賠償。

26日,縣醫院院長高開亮很批評了醫院方代表並將其召回,令派一位姓李代表來和小佳慧親屬協調,第一句話就說:「高院長不同意支付3萬元撫慰金,並且一分錢不給,你們有本事就去上告,就去做鑑定。」這難道是一個國家二級甲等醫院院長說出來的話嗎?高開亮院長並且是宿遷市政協領導,難道政協領導就不應該考慮小佳慧親屬的痛苦嗎?(目前小佳慧遺體還存放在縣殯儀館)

呼籲關心小佳慧的好心人來做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斷,希望有關領導關心此事,更希望新聞界的朋友們來還一個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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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