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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收押禁見 檢方認為利於後續偵辦

【大紀元10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八日電)嘉義縣長陳明文,涉嫌洩漏工程底標給特定廠商遭檢方聲請羈押更裁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重裁,晚上裁定將陳明文收押禁見。承辦檢察官認為陳明文能准予收押,主要在於院方有充分時間看卷了解案情,有利於後續偵辦。

檢方表示,嘉義縣長陳明文涉嫌洩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標圖利廠商,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案,檢方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於十月四日裁定新台幣三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二十日裁定,原裁定廢棄,發回嘉義地方法院更裁,於今天重新裁定聲押案。

承辦檢方指出,從交保原裁定廢棄到重新裁定聲押案,承審庭長許進國、法官張志偉、黃琴媛充分閱卷,了解案情,當時就對重裁聲押案有信心,而且,今天在合議過程中,三位法官對全案的熟稔,及對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的熟悉度,都令檢方感到敬佩。

檢方說,陳明文遭到收押禁見,主要是他涉嫌圖利特定廠商部分;檢調單位偵辦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弊案,發現去年五月發包的工程底價是六億五千四百萬元,而特定廠商偉盟工業公司卻以低於底價二十萬元的六億五千三百八十萬元得標,內情不單純。

檢方進一步指出,就在去年五月縣府發包前幾天,陳明文涉嫌透過電話連絡廠商賴文正,兩人在陳明文位於台北市的寓所見面後,賴文正即打電話回公司透露底價「六五四」(即六億五千四百萬元),並指示修改投標金額,遭監聽人員錄音存證,圖利特定廠商意圖相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