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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移民盜身份 美法院受理加罪指控

【大紀元10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綜合編譯) 美國非法移民如果盜用其他人的社會安全號碼和文件證號,是否也可能遭到身分竊盜罪的起訴,最高法院星期一表示將做出最終決定。如果裁定身分竊盜罪,非法移民被逮捕時,不僅面臨遣返,也將面臨2年的刑期。

美聯社20日報導,美國各州聯邦上訴法庭對於被告是否必須知道偽造的身份證屬於其他人才能起訴意見紛歧,最高法院表示將做出最終裁定。

聯邦對於非法移民越來越採取更嚴厲的身分竊盜罪,那些在掃蕩肉品包裝廠時被捕的非法移民,不僅面臨遞解出境,也將面臨2年的刑期。

聖路易市的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庭與聯邦政府意見一致,並且支持對墨西哥人Ignacio Carlos Flores-Figueroa的定罪。

墨西哥人Flores-Figueroa從2000年起在伊利諾州East Moline一家鋼鐵廠工作。他一開始用化名、偽造的社會安全和綠卡卡號。2006年,他告訴僱主他想要用真名,並且提交新的身分文件。

這次,他用了別人的社會安全號碼,而他的綠卡卡號又屬於另一人。雇主感到可疑便聯繫移民當局, Flores-Figueroa因此被逮捕。對他的五項起訴罪名中包括兩項加重的身分竊盜罪。

華盛頓郵報20日報導,高等法院接受了一個對於政府打擊非法移民有極大影響的案子。法官們將聽取 Ignacio Flores-Figueroa的上訴。他被控加重的身分竊盜罪和其他罪名,並且被判處服刑6年。

Flores-Figueroa辯稱政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事先知道假證件屬於其他人而非偽造。 法院接受司法部在本案和其他加重身份竊盜罪的立場而裁定政府不用做這種證明。三家受理上訴的法院已經做出了支持政府的決定。不過其他三個上訴法庭則有不同的判決,而最高法院將解決這個爭端。

批評政府做法的人士認為,採取加重身分竊盜罪起訴和可能2年的刑期並不需要,只要把非法移民遣返就夠了。

不過聯邦官員表示,這個起訴是他們掃蕩方案的主要部分,這個懲罰比其他針對非法移民的指控嚴格許多。官員指出,自從2001年9月11日攻擊事件恐怖份子使用假證件之後,身分竊盜罪就是一個敏感議題。

國會在2004年廣泛針對身分竊盜的立法中制定了加重的身份竊盜罪,這項重罪起訴的定義是故意轉讓,持有或使用「沒有合法權限,他人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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