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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電台氾濫 台監察院:NCC要改善

【大紀元10月22日訊】(據中廣新聞張德厚報導)台灣地下電台氾濫,引起監察院的不滿。監察院指出,台灣的地下電台目前高達190家,是監察院94年列管在案96家的兩倍,監察院要求NCC必須提出改善,如有相關人員失職,監察院也將嚴辦。

對於地下電台氾濫、廣播頻譜開放緩慢,監察院曾經在91年間糾正交通部及新聞局,事隔六年後監察院發現,目前台灣的地下電台數量竟高達190家,是監察院94年列管在案96家的2倍,而且第11梯次的廣播頻譜開放作業至今也沒有具體進展,對此,監察院21日請NCC及新聞局等相關機關到院質問,包括院長王建(火宣)等18位委員進行質問。

質問結果發現,由NCC承接召集的「非法廣播電台聯合取締小組」成效不彰,運作模式與成員間溝通連繫,有再檢討必要,另外,被取締的地下電台移送地檢署偵辦後,往往只是輕判拘役或罰金,業者多以人頭頂替了事,政府機關取締耗時,不及非法電台復播速度,這些都是地下電台氾濫的原因。

至於第11梯次的廣播頻譜開放作業,監察院發現,目前是否要按照過去的計畫,先完警廣、ICRT等公、民營廣播電台的移頻作業後再開放?或先就目前空置頻率規劃開放?頻率開放方式,採審議制、拍賣制或審議加拍賣制,都還有爭議,所以遲遲未決。

監察院表示,將請行政院及NCC就監委所提的意見,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辦理情形;之後每三個月定期函復改善或處置情形。若有機關人員執行不力或怠忽職守,會另案調查追蹤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