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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理賠爭議 消費者買保單前應看清契約

【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九日電)根據財團法人保險發展事業中心統計,過去處理保險理賠申訴案件,最後依保險公司意見裁決的比例約35%,高於依申訴人意見的25%至30%,消費者買保單前務必看清契約,否則理虧機會較大。

自2002年起,保發中心成立「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處理保險理賠爭議,該委員會由保險法學、人身保險、產物保險專家、消費者代表、業者代表、政府代表等組成,為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的溝通橋樑,並扮演排解紛爭、減少訴訟的角色。

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表示,根據過去處理申訴案件的經驗,最後依申訴消費者意見辦理的比例,約25%至30%,但依保險業者意見辦理的比例,則有約35%,其他為和解,顯示保險業者拒賠並非沒有道理,仍有不少消費者未養成看清楚保單契約的壞習慣,造成日後理虧的主因。

國人買保險,老一代消費者有保險公司「大鯨魚」優勢、可輕易拒賠等觀念,不過保發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執行秘書葉金印表示,消費者若看清楚保單契約,可大幅降低日後理賠爭議的機率。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過去醫療健康險的爭議案件快速增加,去年人身保險理賠爭議申訴約有830件,其中逾55% 屬健康醫療險爭議,比例較三年前增加近五成。2004年健康醫療險的理賠案件,僅占整體人身保險理賠爭議的38%。

葉金印表示,健康醫療險爭議快速增加,除國人買醫療險的比例增加外,也代表消費者意識抬頭,更積極爭取自身權益,但處理爭議理賠,仍須回歸契約內容,消費者的保險教育仍有進步空間。

葉金印舉例,醫療險爭議有不少為消費者簽約時告知不實,未據實說明健康狀況,或以未符合契約規範的非必要性住院申請理賠等,導致理賠爭議。

保發中心建議,消費者投保時,對於要保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否則日後保險公司可依保險法規定解除契約,且不退還已收的保險費。

保發中心建議,為確保自身權益,消費者應注意幾大投保原則,包括仔細閱讀保單條款、據實說明,發生車禍事故,應報警處理以釐清責任,有助於日後理賠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