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司徒華促港人挺司法獨立

【大紀元1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去年以嘉賓身份出席民間電台節目而被港府另行立案檢控的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對裁判官裁定撤控表示歡迎,他說:「(司法機構)直至到目前仍然能夠維持獨立、公正的司法,我希望香港的市民能夠繼續關注香港的司法,因為這是對自由和人權一個重要的保障。」

他批評港府要求暫緩執行裁定毫無理據:「因為假如影響警方通訊、影響公共秩序,民間電台05年已經開始廣播了,它過去有沒有發生這樣的作用呢?沒有嘛。為什麼你現在才用這個作為理由去申請暫緩執行判決呢?」他並指港府當局的檢控用心險惡,「它不單是輸打贏要,同時還一定想贏,想扭曲香港的司法,要破壞香港的基本法和人權法」。

司徒華並指港府對他的指控是顛倒是非:「我在1月14日就要上庭了,我以前已經指出過,它對我的檢控是非常之不合邏輯的,因為說我透過一個沒有執照的電台去廣播,其實這個電台究竟是不是非法,都未曾有結論,那你就用這個未曾有的結論來檢控喔。那現在法庭已經有裁判了,我1月14日怎樣呢?怎樣審我呢?你政府上訴都要在2月之後才上訴吧?他們應該早些通知我,究竟會不會再押後,抑或撤銷這個控訴,這樣不用我經常走來走去,浪費我的時間。」

事件始於2005年,「民間電台」成立並於同年9月正式申請廣播牌照,曾在公眾廣播頻段內試播。電訊管理局去年多次查封民間電台,藉口民間電台未達標而拒絕批出牌照,並沒收所有音響器材;更票控電台創辦人曾健成、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人無牌廣播。6名被告是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及梁國雄,被控無牌設置、使用或維持電訊設施等共14項罪名。他們認為電訊條例中有關申請廣播牌照的法例違憲,要求法庭先就此作出裁決,才作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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