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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冤民絕食記事-致胡佳爸爸媽媽兩位老人家

「上海冤民絕食聲援書--與胡佳共受難」第二個絕食日

【大紀元1月26日訊】看到關於「李勁松2007年12月29日晚與胡佳媽媽及胡佳爸爸兩位老人家的談話摘記」(以下簡稱談話摘記),上海冤民頗感擔憂。在此我們想和倆位老人說一件事。

2006年2月中旬,上海維權領袖陳小明先生等人公開了上海訪民參與高智晟發起的絕食抗暴活動後,他和其他幾名訪民被上海警方非法關押並抄家。此後約有 170個訪民相繼遭非法關押或軟禁。據維權網報導:

此後陳小明有幾個月音訊渺無,直到4月底、5月初,上海警方才承認他們關押了陳小明, 說他已被警方監視居住。家人還被告知,陳小明當時被關押在一家旅館內, 沒有人身安全問題, 但因涉及國家機密,警方說不能告知詳情, 不能讓他與家人見面。

陳小明在3月期間被關押在舊盧灣區警察分局食堂倉庫內。當時關押在隔壁的訪民分別在3月6日半夜、3月26日早上及中午聽到他呼喊「救命!救命!」的慘叫聲。此後再沒有有關他被羈押期間的具體消息。

他身患乙肝疾病,在看守所和後來轉到監獄期間未得到警方和獄方許可讓他與家人見面、讓他得到及時檢查和治療,從2006年2月15日起至2006年10月期間, 陳小明被剝奪了會見律師的基本權利。 當局有5個月沒有出具任何關於他的拘留的法律文件。

2006年7月,公安局才給了家人出示了一份拘捕通知書,上面說陳小明被逮捕的罪名是「洩露國家機密」。 第一位受委託的律師到盧灣區看守所要求會見被告,被警方拒絕,理由是此案「牽涉國家機密」。在第一位律師干預未果後,家人後來又為陳小明委託了第二位律師。在此期間,陳小明被指控的罪名被幾次改動,當局從來沒有給家人出具足夠的正式文件說明案情進展。至於律師見過陳小明多少次、有沒有會見記錄,家人均不清楚。

2006年10月以後,家人通過律師得知,對陳小明的指控已經改為「尋釁滋事」罪,到12月,被控罪名改為「擾亂法庭秩序」罪。檢方提出的犯罪事實是2004年陳小明代理另一位上海活躍維權人士毛恆鳳的案件時「擾亂法庭」。

2006年12月8日,陳小明被當局以「擾亂法庭秩序罪」開庭審理,2007年1月9日法庭宣判,判處陳小明兩年徒刑,陳小明不服,提出上訴,3月20日,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佈維持原判。

2007年4月2日,在他被捕一年零兩個月後,家人才獲准第一次探視陳小明。 在與家人說話時,家人發現他很虛弱,想瞭解他的病情,但看守警察不允許他多講話,當他談及自己病情加重和關押期間受虐待時,在場的獄警好幾次打斷他,阻止 他向家人講述細節, 有一次甚至強暴地動手按下他的頸部, 使他無法繼續說下去。

家人表示, 陳小明本患有肝炎,4月那次獲准探望時,他顯然病重、疼痛難忍,無力說話。家人和他本人都向獄方提出要求,請醫生檢查病狀,或保外就醫,都未獲准,此後, 家人又多次寫信,沒有得到獄方的回音。家人給他送去的藥品,也被獄管拒收。獄方只是讓他驗過一次血,但是化驗結果也沒有通知他和家人。

我們現在從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是,2007年4月4日,陳小明由上海盧灣看守所轉到青浦看守所,再被轉到屬於上海的位於安徽皖南的白茅嶺監獄,後因病情惡化被送到上海提籃橋監獄醫院。該醫院見他不省人事,兩天後才通知陳小明家人其病重,家人立即趕去探視,卻遭到獄方拒絕。幾經波折,家人聯絡了有關負責部門, 才獲准探望陳小明,家人隨即提出保外就醫,但獄方表示有手續要辦。

直至6月29日才終於批准申請保釋陳小明。此時陳小明已經病危、身體非常虛弱,時而大量吐血,無法說話。據家人形容,見到的陳小明肚皮很大,肝臟腹水,人極其消瘦,皮膚也嚴重脫水。家人立即將其送往上海中山醫院,醫生檢查後說他肝臟生有腫瘤,已經進入晚期,根本來不及搶救。此外,陳小明身體各部位還有一大塊一大塊紫色瘀傷,顯然他在被關押期間遭到了嚴重毆打。

2007年7月1日,陳小明從監獄被放出就醫兩天後,在上海中山醫院大量吐血不止,於晚七點半左右去世。7月7日被火化。而他的死訊是7月11日由體制內人員傳出來的。

陳小明從2006年2月14日,被非法秘密關押直至最後被迫害致死,這個悲憤的事件給我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教訓。撇開上海暴政的殘忍,撇開外部救援的某些局限,今天不得不公開一個圈內周知的被長期對外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那就是來自陳小明家庭的原因。

陳小明先生與妻子沈鍾萍關係長期惡化,請看去年相關報導:

被上海幫殘酷折磨近1 年半的上海維權人士陳小明於今年7月1日在監獄被徹底滅口的事實。陳小明生前是上海拆遷戶主要的公民代理人之一。由於他特殊的家庭背景,使他直接掌握有大量關於韓正、劉雲耕等人非法圈地、腐敗 的罪證。據陳小明生前透露,韓正任盧灣區區長期間,非法炒買地皮房產及為上海局級以上幹部和老幹部趕末班車分福利房以收買他們時(註:位於上海斜土路瑞金南路的「瑞南花園」商品房即是市政府的福利房房源之一,時任上海市政府付市長的謝麗娟和現市政府發言人焦揚等人在當時還未動工建造「瑞南花園」前就都分到 手了。據傳,謝麗娟在事後因怕出事又退掉了此套房)。陳小明的妻子沈鍾萍是在區房管局專門負責配合做大小房產證,當時她為此加班加點獲獎勵加了二級工資。 由於她涉入較深,夫妻關係長期惡化,其外遇就是盧灣區政府官員名劉七德(劉七德是家中第七個兒子,原居住在打浦橋 316 弄×號)。沈鍾萍和韓正兩人原在一個區房管局、團委工作。陳小明的妻子在陳小明遭非法關押後直至今天的表現和反應,都是積極配合政府的。這些情況在訪民圈子中是心照不宣的秘密。

陳小明的生父於2003年「9.30」事件前被動遷迫害致死的。至今未討得公道。陳小明的母親70多歲,中共黨員,勞動模範。其繼父80多歲,民主黨派,老知識份子。兩老為人歷來低調、膽小。自陳小明2006年2月14日被非法秘密關押後,兩老非常恐懼,且年老體弱,故他們的心態是長期處於恐懼、不支持、被動配合政府和警方的那種狀態。認為「和共產黨搞(即依法維權)是搞不贏的。」「家裏又不缺這點錢,房子被搶了就讓搶了唄」「 陳小明是多餘搞的,沒用的。」「都是因為和你們訪民在一起,陳小明才會被抓的。」等。平時也相信警方說的話,不願與訪民溝通信息。

當然作為家屬,他們絕對想不到韓正政府和上海警方會要陳小明的性命!陳小明雖患有乙肝,然而他沒別的病,且他家境較好,一貫注重保養,這使他平時的身體常態遠比圈內同樣患有此病的人要好得多,十分精神。一般的人就看不出他有什麼病!所以沒有人會想到,在1年半不到的時間裏,陳小明竟然命歸黃泉!這實在是應了高智晟說的「只有我們想不到的邪惡,沒有他們做不到的邪惡”。 在1年半不到的時間裏,陳小明先生沒有得到親友的有力有效的關注幫助而實際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 在一個沒有法治的社會,一個崇尚依法維權的領袖、一個優秀的公民代理人可以因為某件事,在某一天被政府及警方非法關押,並在人間蒸發,然後只知道他的罪名 從「洩露國家機密」到「尋釁滋事」, 又從「尋釁滋事」到「擾亂法庭秩序」,當其走投無路的家人和朋友們在慶幸罪名從重走到輕,至少奧運後可以釋放的時候,誰能料到上海幫已經向他伸出了死亡之手?!

「談話摘記」使我們看到的胡佳爸爸媽媽兩位老人家此刻的心態,聯想到陳小明的母親繼父親兩位老人家當時的心態,也使我們聯想到丁子霖女士的「請回到維權的 隊伍中來」一文中傳達的那種心態,怎不令我們深感憂慮!鑒於我們共同面對的扼殺人民講真相的上海幫所製造的持續惡化的人權狀況,我們要再次表達不能容忍滅絕人性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不能容忍2006年以來,臨近奧運之際,在上海、在廣州,在北京等中國大地上出現的人權災難再次重演!

在此,我們急切請求胡佳爸爸媽媽兩位老人家務必堅強面對現實,你們並不孤單。務必堅信胡佳天性善良純真,朋友們有口皆碑,且受過良好的教育。務必堅信胡佳愛國愛民,沒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動機,更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能力。並把這樣的信念努力告訴北京警方和政府,告訴這個世界。這是兩老能夠做的也是應該做的。中國有了胡佳才有驕傲,你們擁有胡佳應該自豪。

我們急切請求胡佳爸爸媽媽兩位老人家和上海冤民一起呼籲北京警方務必本著人性人道和法治的原則善待胡佳,確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嚴禁任何形式的刑訊逼供! 立即釋放胡佳,還他及他們一家的人身自由!千萬不要像所有被非法關押的上海冤民的家屬們和圈內的朋友們那樣,在親人或友人遭非法關押的最初時刻,總是習慣性的去猜測或埋怨:自己的親人或友人大概是因為什麼事做錯了?過火了?什麼行為又違法了?進而在行為上去默認警方和政府的種種栽贓和陷害。這不正是他們所希望達到的用惟恐天下百姓及家庭不亂來換取他們的壓倒一切的穩定之殺雞敬猴的目的嗎?

最後祝胡佳爸爸媽媽兩位老人家保重身體!我們希望無罪的胡佳平安走出看守所。希望他繼續做一個好兒子、一個好丈夫和一個好父親!我們相信胡佳無罪!

上海維權

2008年1月23日

附:上海冤民絕食聲援書--與胡佳共受難

2008 年1月2日星期三在人民廣場200號,上海訪民議論紛紛:2007年12月27日下午三點左右,著名愛滋病、環保問題關注者和公民維權人士胡佳先生,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20多名警察闖進他的家中,切斷所有與外界的聯繫,將他的妻子曾金燕和他們一個月的嬰兒以及前來照顧產婦嬰兒的老人帶到一旁軟禁,將胡佳帶走。

胡佳之於上海冤民,知其名卻少有相識者。

胡佳是佛教徒。

胡佳是一名身體瘦弱的乙肝患者,且已嚴重肝硬化,平時靠藥物維持身體。他一直堅持在現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內致力於普通公民尤其是愛滋病患者的維權活動,而且主要是通過網絡發表維權信息和維權言論。

在中國良心、人權衛士高智晟律師和郭飛熊(楊茂東)先生遭遇苦難失去自由,同時又遭到自以為掌握真理壟斷正義的”同道人”的惡毒攻擊與道德清算的情況下,仍挺身而出,堅持不懈地發出自己的聲音,讓世界瞭解了 2008北京奧運前中國人權的真相,及時為受難者發出吶喊求救。胡佳今年才32歲,卻是他那個年齡段中少有的對當代中國和生活著的人民的苦難有著全面深刻瞭解、懷著深深同情、並勇於擔當的人士之一。據報導,在北京嚴寒的冬天,由胡佳出資、齊志勇等人將20多件棉軍大衣送到正在北京的上訪人員的身上!

胡佳在網絡上發出的最後一篇文章是於平安夜撰寫的《上海市民維權的努力》,也一如既往註明「被北京市公安局國保總隊非法監控的第 220天」和「離2008年奧運會開幕還有228天」。令上海市民感動和不安。

胡佳已經成為扎根於千千萬萬受壓迫人民中的當代精英,是近兩年來當代中國名符其實聞名於世的人權衛士!他是華夏民族的驕傲!這樣的人是我們敬佩和信任的人。

上月初,「無國界記者」組織將「中國獎」頒給胡佳、曾金燕夫婦時表示,因為「這兩位人權活動人士雖然被軟禁在家中,但是他們繼續儘可能讓外界知道中國人民在準備奧林匹克運動會過程中所受到的損害。」

值此胡佳以一己瘦弱身體為民族為受壓迫民眾承擔苦難之時,上海冤民聯繫到自身的苦難遭遇,尤其是近兩年中,在”穩定壓倒一切”的藉口下,至少4條無辜生命命喪黃泉!被打致重傷者難計其數。近期遭非法關押、野蠻毒打的冤民仍持續不斷。隨著奧運的臨近,上海冤民為生存抗爭的前景必將極其黑暗!

我們感到,停止胡佳發聲,就是停止我們冤民發聲。胡佳的命運就是我們的命運。這也是近兩年來我們依法上訪、打官司所遭遇的政府黑社會暴力、甚至死亡的根本原因。當今社會胡佳們發出的良心公義的聲音不是多而是太少了,不是雜音而是太珍貴了!

我們感到,胡佳之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如同我們因合法上訪而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涉嫌”非法集會、遊行”罪,涉嫌”聚眾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罪,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罪,涉嫌”襲警”罪……只有我們想不到的罪名,沒有中國警方造不出的罪名 --因為他們可以肆意編造罪名!胡佳代民發聲成了北京警方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與上海冤民”結伴進京上訪”成了上海政府的”結伙進京鬧事”進而 衍生出五花八門的罪名具有一樣的荒唐和反人民性。

我們感到,關押胡佳就是在扼殺中國的良知和希望!此時此刻,我們只要想到身體健壯的段惠民被一群警察野蠻毒打致重傷,還要被陷害非法刑拘勞教,活活折磨了 58天含冤而死,只因為他是一個維權者,只要想到陳小明是怎樣一個鮮活的生命,在被陷害投入大牢後遭到了怎樣的暴力,在1 年半不到的時間裏被折磨到一句話都說不出便帶著滿身的傷痕嚥了氣,只因為他是一個維權者,……

只要想到郭飛熊和高智晟遭到的滅絕人性的刑訊逼供致5、 6處傷殘,只因為他是一個為民眾維權的工作者,我們的心就會顫抖……並充滿憤怒。

基於良知和道義,為了優秀的中國人權衛士胡佳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中國人權衛士胡佳一家特別是他的剛剛生產 1個月餘的妻子,剛剛來到這個世界1個月餘的女兒的人權和自由,我們上海冤民不得不向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先生、向海內外所有希望中國北京辦出一屆能為華夏民族帶來榮耀的2008奧運的人們發出公開呼籲:

1 、請你們緊急關注北京警方以莫須有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胡佳一案!敦促北京警方務必本著人性人道和法治的原則善待胡佳先生,確保其健康和生命安全!嚴禁任何形式的刑訊逼供,立即釋放胡佳,還他及他們一家的人身自由!

2 、為了表達我們對此次事件的強烈不滿和抗議,為了表達我們對胡佳及他們一家的人身安全和自由的深切擔憂,也為了表達在我們心中胡佳比奧運重要!人權比奧運更重要!上海冤民將於2008年1月12日北京時間6點起,自願發起每週六一天 24小時絕食聲援活動--與胡佳共受難。地點選在各自的家裏,時間定在晨6點到次日的晨6點。原則是儘量不嚴重影響各自的身體狀況和家庭生活,老年人特別要注意應酌情進行,有意外情況者除外。絕食聲援活動將持續進行到胡佳獲得釋放而告結束。

鑒於中國上海眾所周知的惡劣的人權狀況,上海維權提醒所有參加此次 活動的冤民請記住:絕食聲援是完全正義和合法的行為,為今天的胡佳就是為昨天今天和明天的自己。因此對於警方的任何針對該聲援活動的傳喚訊問都是非法的,每個公民都有權保持沉默而明確不予配合。對於可疑人提出的可疑問題,也可以沉默處置。

2008年1月3日

上海民眾聯署:(名單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