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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渡假村案敗訴 台東縣府:依法行政

【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四日電)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環保團體控告台東縣政府未依法強制停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敗訴。台東縣政府今天強調,台東縣政府依法行政立場不變,等全案定讞後作適法處裡。

數個環保團體檢舉美麗灣渡假村多項施工不合法,且環評過程有疑慮,要求台東縣政府依法停工,不過台東縣政府並未勒令業者停工,環保團體於是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保人士勝訴,成國內環保人士針對重大工程行使公民訴訟權勝訴首例。

台東縣政府表示,縣政府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但縣政府一貫依法行政的堅定立場不會改變,並且會在全案定讞後作適法處理。

台東縣政府表示,美麗灣公司係依法申請建築執照,且縣政府係依法核發建照在案;美麗灣公司於工程施作過程中超出建照核准範圍部分,縣政府已依規定處分。

至於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訴求應停止開發行為,縣政府已依訴求協調美麗灣公司自行停工,現場無任何開發行為;另本案環評審查作業,已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召開環評第三次審查會議,並依審查結論請美麗灣公司於補正後再行續審。對於行政法院之判決結果,縣政府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作適法之處理。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雖然環保團體訴訟獲勝,不過美麗灣渡假村早已完成主體工程和內部硬體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