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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起公立幼稚園弱勢幼童優先就讀

【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日電)九十七學年度起,身心障礙幼童、低收入幼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原住民族幼童、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等五大類弱勢幼童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的第一順位,台中縣政府教育局提醒家長注意幼童的入學權益。

由於所有孩子並非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為了使處於弱勢境遇的孩子有充分就學的機會,落實教育機會均等,教育部日前開會通過,九十七學年度將身心障礙幼童、低收入幼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原住民族幼童、特殊境遇婦女的子女等五大類弱勢幼童列為優先就讀公立幼稚園的第一順位,以減低學習落差。

教育局提醒家長及幼稚園所,如果登記人數沒有超過招生名額,園所應讓上述弱勢兒童優先入學,若登記人數超過公立幼稚園招生名額時,再採抽籤方式決定。教育局也表示,有關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的幼兒,或家戶年所得超過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以下的幼兒,家長依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可以申請補助,讓經濟弱勢兒童也能安心就學。

有關中低收入身分認定,教育局呼籲民眾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持財稅證明等相關資料向所屬鄉鎮公所提出,以免影響幼童就學權益,如有問題可向鄉鎮公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