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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四十

被竊車主不為追捕發生的損失負責

【大紀元1月12日訊】(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最近我們安靜的住宅區發生一場高速的車輛追逐事件。一個開著偷來的汽車的傢伙把車開過我和所有鄰居的後院,我家兩面的圍牆被撞垮了。這車的主人要為我們的圍牆負責嗎?

答:在多數的情況下,法律強制犯錯的人負責。換句話說,如果某人的行為傷害你或你的產業,,那個人需要賠償對你造成的損害。照你的情況,偷車賊是不顧一切穿過你的產業的人,你有權向他要求賠償。對於車主,你沒有理由強制他負責,除非你能證明車主在這件事中犯有錯誤。車子屬於他並不代表他必須負責。

問:我的雇主要求我工作兩年之後才有兩週的帶薪假期。好像不對。合法嗎?

答:我同意,你的雇主在頭兩年不給你假期好像「不對」。然而法律並不強制雇主必須給你假期,不管是不是帶薪。我建議你要求你的雇主考慮一下,如果他不願意給你假期,那麼你應該另找工作。

問:我住在同一個公寓已經快要二十年了。我每月按時付房租,從來不埋怨。如今我的房東要加租,租金高到我無法負擔。他說他可以找到比我付出更高租金的房客。我沒有錢租別的公寓。我有什麼權利嗎?房東能強迫我搬家嗎?

答:不幸地,唯一能夠制止房東提高一個好房客的租金的,是一顆善良的心。法律認為所有的房客都是平等的,租金到期時房東可以任意提高金額。

如果你有租約,房東會受到租約的限制,但是租約到期就不再受限制了。如果你是按月付租,沒有正式租約,房東可以漲租或強迫你遷離,只要給你30天的通知。房東要漲多少租金,沒有法律上的限制。

我建議你和你的房東談談,讓他明白就長遠來說,一個要求不多的好房客會讓他賺更多的錢。希望你能夠達成一個你能夠負擔的協議。

問:我每月用現金付房租。我的房東不需要給我收據嗎?

答:如果你付現金,法律規定房東必須給你收據。

問:我有一個小的建築公司。有一件工作,我沒有收到工資。我有多少時間可以在小額法庭提起訴訟呢?

答:當你沒有收到工資時,你的訴訟是「破壞合同」。在德州,你有四年時間可以控告「破壞合同」。

問:我的女兒生了一個孩子,和孩子的父親住在一起。他們結婚了嗎?他說他沒有。如果他離開了,她有什麼權利?他照顧她和嬰兒,但是威脅說要離開她。

答:按照法律,如果他是孩子的父親,她有權利得到孩子的撫養費,不管他們有沒有結婚。

你似乎認為他們住在一起,有個孩子,就是結婚了。這不是法律。住在一起要成為普通法的夫妻,他們必須同意結婚,對外界表現成夫妻的樣子。如果他們只是「同居」,沒有同意結婚或不以夫妻對外界表現,他們就沒有結婚。@(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