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悉尼近期對車輛投擲石頭案件增加

【大紀元9月24日訊】 (大紀元記者張庭編譯報導)針對悉尼近期又一連串的年輕人亂丟石頭事件,紐省警察廳長坎貝爾(David Campbell)表示這可能是一種模仿性犯罪。

據澳新社消息,9月22日臨晨一點,有人扔石頭攻擊一輛巴士,導致一名僅10歲的小學生全身佈滿碎玻璃。當時,這位小男孩正在伍龍崗(Wollongong)南邊、達普圖(Dapto)區的邦邦(Bong Bong)路上乘巴士回家,有三個騎著摩托車的青年人往巴士上扔石塊。小男孩身邊的一個玻璃窗被砸碎,雖然他沒有嚴重受傷,但此事令警察與省政府為之震怒。

高級警官沙基(Danny Sharkey)說, 『我認為這種行為很蠢,我只能說幹這種魯莽並給他人帶來嚴重傷害事的,只會是沒有腦筋的人。』他還表示,警方已巡視該地周邊,但無法找到犯罪者,所以呼籲民眾幫助蒐集相關訊息。

據悉,在該事件發生的僅6個小時之前,一名32歲的男子與妻子和6歲的兒子也被攻擊。9月21日晚上7點,這一家人正在伍龍崗南邊阿南德拉(Unanderra)區的F6高速公路上行駛,車子被不明物體擊中,導致車前玻璃出現10分硬幣大小的破洞,但幸好無人受傷。

早在7月下旬,22歲的南海岸(South Coast)區女子米勒(Nicole Miller),因人用石塊攻擊她所乘的車子,致頭部受重傷。25歲的霍金斯(Peter Hodgkins)為此被判刑。

坎貝爾說,自從7月事件以來,警方已為類似罪行逮捕了22個成年和青年人。他對近期又出現的類似的模仿性行為感到擔心。坎貝爾表示,人們應該議論此事『在家裡,在工作環境中,在酒吧和俱樂部等場合,人們都應該議論這種行為,讓大家都清楚這種行為是愚蠢的,會導致他人嚴重受傷,自己也可能招來長達15年的牢獄之刑。』

上星期二晚上,17歲的馬林諾威克(John Marinovic)在悉尼的北海灘附近遭石塊投入車內,頭部嚴重受傷。紐省省長伊曼(Morris Iemma)為此宣佈政府本週將引入新法律,可將對車輛投擲石頭的人判長達14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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