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評論

梁京:反壟斷法為什麼遭到“誤讀”

【大紀元9月19日訊】經歷了二十年曲折才得以出臺的中國第一部“反壟斷法”最近剛獲人大通過,就遭到輿論的嚴重質疑。以至於中國當局的立法官員不得不集體出場,對海內外公眾進行“釋疑”。

據最新一期“經濟觀察報”報導,對於剛出臺的“反壟斷法”,社會存在三大“誤讀”,第一個誤讀是,該法其實以反壟斷的名義確認了壟斷者的權力,第二個誤讀是,該法以反壟斷名義事實上收緊了對外資的優惠政策,第三個誤讀則是,該法對於大陸普遍存在的“行政壟斷”,尤其是對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權力封鎖市場毫無威脅,因而是一隻“沒有牙齒的老虎”。

中國當局的立法官員們對這三大質疑的回應是,第一,當局並不反對‘自然壟斷’,而只是反對利用市場優勢的“壟斷行為”,損害消費者利益。但正如一位律師指出,在實踐中界定壟斷行為非常困難,因此,沒有公平競爭的環境,“反對壟斷行為”只能是自欺欺人。此次反壟斷法公然在第七條中明確寫道,“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這說明只要政府以所謂‘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名義,就可以隨時保護官辦企業的壟斷。

外資對中國反壟斷法的顧慮也正是由於這一點。反壟斷法明確規定,要對外資並購中國企業,進行國家安全審查。對此,中國官員的釋疑,與其說解除了外資的疑慮,不如說證實了他們的擔心,毫無疑問,今後‘國家安全審查’將正式成為中國政府阻止外資威脅中國國有企業壟斷的一把利器。

至於“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是“沒有牙齒的老虎”,中國官員的回應最有意思,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承認,曾經有人主張“反壟斷法”完全回避這個問題,但最後溫家寶決定還是要寫上反對行政壟斷的內容。商務部反壟斷辦公室主任尚明則更明白的說,寫上這一條,已經是很大的進步。反壟斷部門雖然沒有對地方行政壟斷的執法權,但有處分地方政府的建議權,就等於對反對行政壟斷長了牙齒。

在我看來,中國當局立法官員對“反壟斷法”的三大質疑的所謂“釋疑”,正如中國的一句俗話所說,是“越描越黑”。這些釋疑說明輿論對反壟斷法的質疑,恰恰不是什麼誤讀,而是正確的理解。

“反壟斷法”之所以遲遲不能出臺,原因其實非常簡單,因為中國政府自己是壟斷最大的受益者。那麼,中國當局為什麼又要出臺“反壟斷法”?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加入WTO之後,沒有一部反壟斷法,對海外實在無法交待。既然號稱自己是市場經濟國家,連一部反壟斷法都沒有,如何自圓其說?

在國內方面,中國消費者對壟斷企業,尤其是政府的壟斷企業的不滿也日益增長,反壟斷已經成為一種強烈的民意。在內外的壓力下,中國政府必須做出反壟斷的姿態,但同時,又不能真正傷及自己從政府壟斷中獲得的利益。於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反壟斷法”被炮製出臺。雖然中國的立法官員們自以為聰明,但旁觀者一眼就看清,這個反壟斷法最大的特色,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因此,這樣的反壟斷法一出臺,就遭到輿論的質疑,或用官方的話來說,遭到了“誤讀”,也就不足為奇了。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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