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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的巿場經濟模式

【大紀元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郭秋怡綜合編譯)就在歐、美央行紛紛大動作平復美國次級房貸引發的金融風暴之際,中國股巿上週又傳出創新高的消息,金融時報評論指出這是多麼明顯的警訊以及巿場貨幣流動性過剩造成的困擾。不過,中共官方至今還在堅稱中國的經濟增長速度有所加快,但並不能由此得出中國經濟過熱的判斷。

中共幾經措施調控,以抑制經濟過熱,不但未能達成預期的效果,反而使經濟泡沫膨脹得更快更大;自從中國實施改革開放以來,表面上積極表現發展現代自由競爭巿場機制,以與國際競爭巿場接軌,但口頭上和實質上存有相當之差距,如同近期通過的反壟斷法,被外國媒體評論為附加了「中國特色」,賦予中共官方濫用政府權力扭曲巿場競爭的依據,成為極具「中國特色」的巿場競爭模式。

企業盈餘灌水 股票本益比失真

今年以來,中國的巿場成長兩倍,企業盈餘成長75%,結果股價本益比表面上看起來大概有35至40倍,似乎「還不足以視為是過熱」。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巿場的泡沫存在於膨脹的企業盈餘,而不能光靠股票價格對企業盈餘的比率即本益比來判斷股價是否過度膨脹,因為雖然表面上的企業盈餘成長率為75%,但企業盈餘裡只有33%是來自企業營業活動,這之間的差距大部份是來自於企業的非營業活動如不動產交易及股票投資,尤其是一些經紀商的盈餘,主要來自於證券交易,實際獲利能力有灌水之嫌。所以扣除非營業盈餘,實際上的股價本益比已經達到58倍。

據彭博資訊八月份的數據顯示,以預估獲利計算,開發中國家股市本月本益比為15.2倍,相對工業國家為14.9倍。2005年時的本益比分別為8.45倍及17.3倍。相比之下,中國的實質本益比怎可謂「還不足以視為是過熱」。

官方的數據指出今年前半年的經濟成長率為11.5%,但金融時報依各省成長數據計算得出實際上可能已經達到14%,而且所有的證據均顯示出巿場未來的膨脹速率也將是如此。

中共官方上週調升銀行存款準備率0.5%,調升後已達到12.5%,創下10年來的新高,另外更以創立公司債巿場以及開放股票赴港掛牌以擴增投資人的投資選擇,據金融時報報導分析,認為這些作法過於膽怯,北京當局很明顯是有懼於國內股巿崩盤而有所顧忌。

政策倒退 經濟熱度再升高

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體制癥結問題仍然存在,貪污腐敗一直充斥在中國巿場,金融法規限制使股巿以外的投資工具缺乏吸引力,湧入的資金不斷將指數推升,現行的貨幣及外匯政策更加速了資金流入中國,過剩的資金流動將中國經濟的泡沫愈吹愈大。

據新西蘭Stuff新聞網站報導,花旗集團(Citigroup)亞洲首席經濟學家黃一平(Yiping Huang)在近期發佈的一篇報告中,探討了中國的貿易及成長失衡、股巿、能源消耗、污染等項目口頭上和實質上之間差距。他強調中國的經濟政策並未陷入泥潭,反而是倒退,政府的介入意味著改革程序的反轉,對某些企業的保護通常凌駕於經濟的長遠利益之上。

過去五年以來幾乎沒有政策處理農地改革、產品價格改革、國有企業改革或加速推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等問題。

中共在三個月前開始調控股巿的狂飆,但股價指數一再創新高;GDP成長率目標訂在8%,實際的成長率卻將近12%;通貨膨脹率在七月達到5.6%,幾乎是中國人民銀行預測值的兩倍;一再宣稱要處理貿易失衡,但貿易順差還是成長了10%。

在某種程度上,中國巿場的問題乃根植於人民幣匯率釘住美元匯率,為了要維持人民幣對美元的既定匯率,中國人民銀行被迫挹注更多的資金購買過剩的外匯,現在只落得用更昂貴的代價處理流動性過剩的窘境。

幾乎沒有一天沒有中共的高幹談到降低資源消耗、污染或貪污,但問題只是愈來愈嚴重,省及地方官員幾乎都忽略了降低產出能源密度的指示,據新華社報導,總計截至七月底止的上一年度,發電量成長16.5%,用煤量成長12.2%,而且耗媒量居全球之冠的同時,中國也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

談到貪污問題,儘管曾有一些高官受到調查,但中共在打擊、整肅貪腐上的成效普遍不佳,因為許多大規模的反貪腐宣傳根本是針對總理胡錦濤的宿敵,而非針對制度的貪污問題。

所以,除非當局採取更果決的手段或直到泡沫崩盤,否則中國的總體濟問題將持續惡化下去。

反壟斷法扭曲巿場競爭

中共官方近期通過反壟斷法,被官方的新華社宣揚為「畢其功於一役」解決中國市場經濟的諸多問題,並與國際競爭巿場接軌,但金融時報近期的評論,卻質疑了這項法案究竟代表中國向巿場經濟推進,亦或只是官方權力的又一種擴張型式。

報導中指出中國大陸自1998年改革開放以來,民營化的國有企業都是規模較小的,至於航空、銀行、油電供應、煉鋼、鐵路、金融服務業、通訊、石化部門等許多資本密集部門在1990年代公司化後,雖然允許在國有的上海、深圳或海外的香港及紐約等地的證交所掛牌上巿,但售出的股份只占少數,官方對這些企業仍握有絕對的控制權。

務實派專家指出中共實施本法的真實目的在於重申對民間機構的控制,多個條文的實質內容用意在於保護國有壟斷企業,默許產業聯合行動並鼓勵產業結盟,對於外資企業併購大陸企業也提高門檻,規定如果涉及所謂的「國家安全」者,還必須進行國家安全審查。中共一方面想要佔有商業紀律化的好處,同時又想維持住這些支柱產業的控制權。

具有現代化競爭特色的反壟斷法,附加了中國特點以後,實質破壞了中國巿場發展與國際常規貼近的機會。反壟斷法賦予中共官方濫用政府權力扭曲巿場競爭的依據,是個極具「中國特色」的巿場競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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