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5家無線台數位頻道試播將結束 9月正式營運

【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三十日電)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等台灣五家無線電視台的數位頻道進行五年多的試播即將結束,九月上旬將全部正式營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一百九十三次委員會議,通過台視、中視、華視、民視等四家無線電視公司所提數位無線電視頻率營運計畫變更申請許可案,NCC下週將寄發許可函,加上六月間已經許可的公視無線數位電視頻率營運計畫變更申請,台灣五家無線電視台的數位頻道試播即將結束,並進入正式營運。

NCC副主任委員兼發言人石世豪在記者會中表示,NCC 審查四家無線電視台的數位電視頻率營運計畫變更申請內容時,發現部分電視台的數位頻道業務若干規畫,超出現行廣播電視法規範的範疇。

例如無線電視台早年使用美規無線頻率時,需兩個頻率播出範圍才可涵蓋全國,後來改用歐規,一個無線頻率即可適用全國,無線電視台把多出的頻率以假設語氣說,如果拿到頻率將要如何規畫,NCC指出,業者假設所提營運項目不在這次許可範疇,須另依法重新申請電視執照。

其次,無線電視台有些已經開辦MHP(Multi-mediaHome Platform),就是多媒體家庭育樂平台,石世豪說,這不是買一台電視即可收視,這是電視跨越電信的服務,逾越廣播電視法規範的範疇,必須等待相關法規研擬完成實施,才可正式營運,目前只能維持試播。

對無線電視台前述數位頻道業務超越現行廣電法規範的項目,NCC要求四家無線電視台,仍應依法另提申請或備查,也附帶要求各電視台提高節目自製率、降低重播率、促進節目多元化、提高電波涵蓋範圍、加強數位電視服務宣導、內部自律與單頻網規劃,以確保提供優質的數位電視服務。

配合政府數位化政策,交通部1998年起陸續規畫頻率供五家無線電視台進行數位電視試播。行政院新聞局2004年六月函請各電視台提出數位營運計畫變更申請,後來發現各台所提營運內容不符多元化精神而未核准,使各無線電視台數位頻道長期處於試播狀態。

NCC為確立各無線電視台數位電視節目營運的法律權利與義務,以利數位電視合理發展,去年九月函請各無線電視台,就試播的數位頻率補提營運計畫變更申請,今年五月審查只有公視獲得許可,其他四台被要求修正重提數位頻率營運計畫變更申請案,並於六月重提,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後,送今天NCC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