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

2002年撞車事件 謝霆鋒遭索償1400萬港元

【大紀元8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八日電)剛為人父的香港藝人謝霆鋒,二零零二年曾與人發生撞車事件,當時造成另一部車子上面的兩名律師受傷,其中一名律師聲稱意外後喪失謀生能力,向謝霆鋒索償一千四百萬港元的案件昨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

原告是麥堅時律師行合夥人郭維廉,被告是謝霆鋒及肇事車輛登記車主中鑾有限公司。

代表郭維廉的大律師指出,郭維廉在車禍中腰部受傷,曾返美國治療,失去謀生能力,可能影響其合夥人的資格,就收入能力和福利的損失向謝霆鋒索償索償一千四百萬港元。

不過,被告律師要求原告呈上律師行合夥人協議書為證,獲法官批准,案件再排期聆訊。而謝霆鋒經理人霍汶希指案件已交高等法院處理,暫不便回應。

車禍發生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當天謝霆鋒趕赴馬來西亞拍廣告,駕車往香港國際機場途中與一輛賓士車相撞,導致賓士車上的郭維廉與律師會副會長陳傳仁受傷,謝霆鋒本人也受傷。

事後謝霆鋒被警方票控不小心駕駛罪,被判罰款四千港元及停牌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