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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工程弊案 士林地檢署起訴石守謙等15人

【大紀元8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二日電)故宮改善工程弊案,士林地檢署今天依涉圖利等罪起訴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石守謙等十五人。士林地檢署表示,石守謙等人身為故宮博物院重大工程主事者,應竭盡心力保存文物,竟為求仕途順遂或貪圖不法利益,對工程未嚴格把關,嚴重危及國寶存放安全,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重刑。

士林地檢署偵辦故宮改善工程弊案,今天偵查終結,石守謙、參事薛飛源、建築師羅興華等十五人遭起訴。其中,薛飛源遭檢方具體求處有期徒刑十八年、石守謙遭求刑十五年、羅興華遭求刑十五年。

士林地檢署表示,石守謙等人身為故宮博物院重大工程的主事者,本應戒慎恐懼,竭盡心力保存文物,竟為求個人仕途順遂,或為貪圖廠商不法利益,在諸項工程進行中,除未嚴格把關,並任由承商予取予求,毫無節度花用公帑,未用心典藏文物,嚴重危及國寶存放安全。

士林地檢署指出,整起弊案涉及犯行包括為圖利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在事務所獲評選為「正館公共空間、展覽動線調整及周邊環境改善工程」先期規劃服務廠商後,即逕將後續的設計、監造部分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與事務所辦理議價,圖利事務所三千餘萬元,事務所隨後並浮報三百餘萬元服務費用。

另外,為圖利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也配合向農委會申請正館工程免擬具水土保持計畫,因而減免事務所本應委請他人製作水土保持計畫的費用約兩百萬元,致後來正館工程進行開挖整地時發生水土流失。並給付事務所浮報的水土保持計畫費用二十七萬元。

在其它所涉犯行部分,士林地檢署表示,包括將耐震工程的監造工作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交由不具專業能力的佳泰公司監造,使佳泰公司獲得不法利益九十四萬餘元;以及為圖利祐明公司等人,明知祐明公司以國產展示櫃取代日本製展示櫃、浮報R型展示櫃的變更設計預算及一座翠玉白菜展示櫃的價額,竟仍支付,使祐明公司獲得不法利益達三百九十一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