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宮殿陵寢

中國城市發展史:春秋戰國(二)

春秋戰國諸子百家城鎮建設的思想

輔佐春秋第一位霸主齊桓公成就霸業的管仲,在其著作《管子》中對強國富民和城鎮的選址建設作了許多闡述。

《管子》開宗明義指出「禮義廉恥」是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良好的自然環境或堅固的城池並不是真正保障國家的利器,全國上下是否能遵循道德而行,才是個人乃至整體存亡的關鍵所在。

但畢竟社會已經敗壞到「凡欲安君治民,興霸稱王,從近制遠,必先立城郭設守備」(《左傳•襄公九年》)的程度了,在推行道德的同時,也要加強防衛措施來避免外患,興建城池是最直接的方式。而選擇具有自然屏障、重要資源或特殊意義的地點,則可以降低建立城池的時間與成本。

擇中思想立宮建城

「古之王者擇天下之中而立國,擇國之中而立宮,擇宮之中而立廟。」(《呂氏春秋•審分覽》)中國自古以來的「擇中」思想,依然為春秋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家所承傳。所以荀子認為「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禮也」(《荀子•大略》)。而隨著商業的發達,通過經商快速累積財富,造就富可敵國的商人階級,也使擇中思想不只適用於政治性城池的選址,更延伸至商業性城鎮的選址上。

范螽助勾踐復國功成後,辭仕經商,埋名隱姓到陶(今山東定陶附近)這個地方,「以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矣」(《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范螽是修煉人,容易瞭解世務的本質,他在陶地親自耕作,經商公正,雖累積巨富仍然以賢德聞名於世,人尊為陶朱公,後世遂以之為富人的同義詞。

霸主選都 管子打破方形定規開變局

在春秋戰國時代,諸侯追求的是霸業。管仲認為要成霸王,領土要選擇在「不傾之地」,就是土地肥沃,左右有山林屏障、附近有大川水澤經過之地,才能「以其天材地利之所生,養其人以育六畜。天下之人,皆歸其德而惠其義。」。國家的組織結構亦如中國傳統的空間觀一樣,由小粒子組成大粒子,一百戶人家組成一個里、十個里組成一術(音通「遂」)、十術組成一州、十州成一都、有十都就成為霸國。

上好的土地以每邊80里大小的面積為一單位,在其上可以建立萬戶人家以上的國都一座、千戶以上的都市四座;如果土地屬於中等,則每邊邊長要延伸成100里;若土地屬於下等,則需要每邊120里大小的面積,才能設置一座萬戶國都和四座千戶城市。

天下之中畢竟非人人有份,所以各國諸侯的國都選址,就得在其領土之內尋找合適條件的地點。根據管仲的想法,「凡立國都,非於大山之下,必於廣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溝防者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規矩,道路不必中準繩」 (《管子•承馬》)。

一國之都最好建造在大山的山腳下或大河邊的高地上,不要太高取水才便利、不要太低以避免水患,還可以依靠自然地勢作為防禦設施。這樣的地方未必能有方正平整的理想建地面積,所以管仲認為城的形狀也不必拘泥於先王之制的正方形、其中的道路也不必一定開闢成直線形,而是可以依據自然地形作有機的伸展。這個觀念打破了以四方形為城池定規的傳統,開創了中國城市形態的多樣化。

城的大小除了要與居民人口相稱外,還要考慮城外腹地的比例,因為「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定在粟,故地不辟則城不固」(《管子•權修》)。如果城市大而城外的腹地小,產出的糧食就無法養活適量的城市人口;而城市居民少的話,就無法培養足夠的兵力來守衛城市的安全。

城鎮採封閉式建築,亦即用層層的牆將各個區塊包圍起來,設門戶作為出入口,並配合賞罰分明的嚴刑峻法,使百姓遠離淫亂是非之地,避免犯罪的可能。城內實行功能分區與職業分區,「凡仕者近宮,不仕者與耕者近門,工賈近市」(《管子•大匡》),使同類職業聚合一起,除了利於彼此切磋以增技藝外,也利於經濟發展。

(待續)@

(轉自《正見網》)

責任編輯:古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