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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災損失 30天內申報扣抵稅額

【大紀元8月15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中南部地區水災,受災民眾可以在災害發生的三十天之內,報請國稅局派員勘查,核定之後,明年五月申報今年所得稅時,可以扣抵災害損失;個人申報損失金額不到十五萬、商家不到兩百五十萬,可以直接申請書面審核,不必再派員實地勘查。

汽車、以及151cc以上的機車泡水、無法再繼續使用,先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廢手續,在災害發生的一個月之內,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部分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