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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研擬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配套措施

【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三十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因應立法院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為使新法能順利推行,將把相關法規加入未來司法事務官訓練課程中,並舉辦研討會使法官、書記官及法官助理等相關人員儘速熟悉新法的內容及運作方式。另外,也將辦理教育宣導工作,使民眾了解新法的全貌。

司法院表示,近年因信用卡、現金卡使用者積欠卡債無力清償,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為因應社會經濟狀況的變遷及需求,協助民眾清償債務、脫離經濟困境,著手研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司法院指出,所研擬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草案已於今年六月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眾若積欠銀行新台幣一千兩百萬元以下的無擔保債務,可透過協商、更生及清算方式償還債務,還款計畫最長可達八年。適用對象包含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平均每月二十萬元以下小規模營業活動的民眾。

為兼顧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利益,司法院表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採行重建型的更生程序及清算型的清算程序雙軌制度。其中更生程序是使債務人自立更生,將債務透明化,減輕負擔,進而清償債務。清算程序則屬於簡易的破產程序,以較現行破產法更簡單易行的程序加速處理債務清理程序。

司法院指出,配合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增設司法事務官相關修正條文,將把本條例的相關法規加入未來司法事務官訓練課程中,同時計畫對法官、書記官及法官助理分別舉辦研討會,使相關人員儘速熟悉新法的內容及運作方式,並將辦理教育宣導工作。

司法院表示,目前已著手研擬施行細則及相關辦理債務清理事件處理要點,希望使新法順利施行。另外,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公布,涉及破產法制的重大變革,相關配套措施與人員教育訓練均需時間詳加規劃,因此,訂於總統公布後九個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