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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10月開辦

【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三日電)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宣佈,「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四年計畫」最近獲行政院核定,在執行三十多年的「原民發展基金」基礎上,將增辦「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的融資管道,初步規畫十月開辦,預定每年提供三百戶(人),每戶(人)融資最高額度新台幣三十萬元。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四年計畫」期程從今年度開始執行到民國九十九年,除了持續原民發展基金辦理的「原住民經濟事業」、「原住民青年創業」貸款業務與信用保證業務外,另增列三項新的服務項目,除開辦前述「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還撥貸辦理「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專案貸款業務」及「輔助原住民部落溫泉投資開發業務」。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是原住民期待已久的融資管道,預期可以協助解決原住民平時個人或家庭急需小額資金週轉的經濟負擔,原民會正積極研訂開辦的相關規範與尋求合作夥伴,初步規畫是期盼與農會信用部等基層金融組織共同合作,以就近提供更多受理原住民貸款的服務據點。

這項原住民微利經濟活動貸款,預定十月開辦,往後原住民有關房屋裝修、教育就學、出國留學、醫療費用等消費用途,或者是購置或租用生產設備、租用營業場所或取得營運週轉金等生產用途的資金,都可透過這管道獲得紓緩。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於1975年由台灣省政府開辦,主要為輔導原住民創業生產、發展原住民地區經濟而提供貸款業務,行政院原民會近年為積極開拓「原民發展基金」新的服務項目,兩年前開始研擬「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四年計畫」。

原民會說,原住民多因就業不易,大部分從事基層勞務工作,沒有多餘資金儲蓄或信用評等低,民間銀行眾多小額信用貸款仍無法申請,即使申請成功也無法負擔高利率,以致在緊急危難或遭遇偶發事故時沒有能力應付,卻又借貸無門,形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因此規畫開辦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這項四年計畫經過近二年多次跨部會協商,曾遭行政院退回再議,甚至由相關部會派員到因為天然災害進行住宅重建的原住民部落,實地瞭解災民對重建家園所需資金的殷切,終於一個月前獲得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