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文集

孫文廣:40年後重進派出所

——記2006我的維權

【大紀元5月3日訊】1966年6月“文革”開始,我被“革命群眾”押進派出所追查“反革命”,關6個月。事過40年,2006年6月 4日,我被警車從北京站押回濟南,重進“派出所”,主要是為阻止我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悼念六四。

40年,中國有了變化,1966年進派出所,在山大貼出“逮捕反革命孫文廣大快人心” 的標語。聽不到一句鼓勵的話!看不到一絲同情的眼光!

現在不同了,我被押進派出所,在國內外有那麼多支持的聲音,甚至在派出所還接到一位饒先生發來的短信表示聲援。回家後,儘管國內媒體被壟斷,但海外媒體的採訪卻將我的不滿和抗議,傳向各地。

周圍的問候聲不斷。

(一)去北京悼六四是我的權利

六月四日我要去北京,紀念六四17週年,看朋友,這是我的權利,當局打壓,把我押回濟南,侵犯我人身自由權利,我要抗議,我要維權。

我們需要維護的權利太多了,有言論權、信仰權、生存權,財產權,人身自由權利,還有政治權利,如果多數人都有了權利意識,有了履行和維護權利的意志和行動,中國離自由化、民主化,離真正的和諧就不會太遠了。

2004年我去香港參加悼念六四晚會,2005、2006 年去北京悼六四,這都是履行我的權利。

今年六四我還打算去北京,看望友人,紀念六四。不知還會受到何種打壓?

領導對我很關心,今年提前在4月11日,書記就找我談話,善意提出建議:六四不要去北京了。我感謝他的好意。但是我對他說:去不去北京,什麼時候去北京是我的權利,我告訴他:“六四早晚有一天要平反”,我還對他說,有人要對我跟蹤、監視,那是別人的事,我現在管不了,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去年六四過後,聽說,北京著名律師浦志強先生, 89年被圍困在天安門廣場,曾發下心願,如果脫身,每年要來廣場紀念。從那之後他每年六四前夕,都要到天安門廣場紀念碑下憑弔。去年發出了很多手機短信,向朋友宣告要去天安門廣場,結果被警方阻擋在家中,他發出了抗議聲音,這是他的維權,我表示支持。

我希望今年六四前夕我能與他在天安門廣場紀念碑前相遇。

(二)瞭解險境可減少恐懼

有人沒有被押進過派出所,覺得那裏很可怕。我40年中多次進去,2006年去了 5次,感覺並不十分可怕,一個人如果對派出所和監獄有真切的瞭解,也就沒有很多恐懼了。

耍蛇人和馴獸師不怕毒蛇和猛獸,是因為他們熟悉了對方的特性。要戰勝恐懼,先要掌握對方的特性。

現在的維權者受到打壓,甚至可能被押進派出所或送去坐牢,有人將維權視為畏途,我卻認為在那條道上可以體驗人生的價值,不妨去試試看。

世界上有很多險境,如:火山噴發地、來潮的錢塘江口、寒冷得不能再冷的極地、驚天動地的尼加拉瓜大瀑布旁邊;在這些危險的地方,很可能對人造成傷害,甚至使人喪命,但是勇敢者還是要去觀賞、去探險!他們的行動並非逞能,而是去體驗人生價值。我們為什麼不能去體會一下因為履行權利、捍衛權利而帶來的風險呢?

本人不止一次遭打壓、進派出所,關看守所,判刑7年。我要介紹自己的經歷,讓那些沒有這些經歷的人,長些知識,減少些恐懼。

我現在將去年遭侵權和維權的經歷記下來,一是表達我的抗議和控訴,也是讓更多人知道真相,特別是想讓那些準備維權的同道,瞭解一些事實,以備不時之需,在遇到突發侵襲時能夠有所準備。

(三)5月26日警方抄走我家電腦

2006年春我發表的著述(多在網上)有:

2月28日《建議修改憲法除去“共產黨領導”》

3月4日《致信兩會建議討論修憲》,建議刪去“無產階級專政”

5月6日《江澤民五一出巡山東和中共權爭》

5月中旬在香港出版發行《呼喚自由》,其中有紀念六四文章10篇

5月25日發表《六四、韓國5 .18與奧運》中有“學習韓國,借奧運爭民主,平反六四”的內容。

25日剛發了紀念六四文章,第二天, 5月26日下午1: 30濟南警方約三十人,身穿警服,其中有二位高級警官。分乘約五輛轎車和兩輛麵包車來到我的住處大院(山大新校家屬宿舍院),沿途佈崗,如臨大敵。約2點半敲門,開門後,幾個警察舉著攝像機對著我,要求進入,我問他們是否有文件或搜查證,他們說沒有,是來檢查電腦的,出示了工作證。隨即有 5-6個人進入我的住宅,他們用兩部攝像機(其中一部始終對著我拍攝)、兩部照相機對室內進行全面攝像、拍照,並打開電腦查看,訊問在海外網站的瀏覽過程。大約一小時後,不顧我的反對,強行將兩台電腦和 28張磁盤帶走,要求我跟他們一起去山大公安處做筆錄,留下一份”扣壓物品清單”。我要他們留下聯繫電話。

我住的山東大學家屬大院有40多座宿舍樓,居住人口幾千人,警車開來,不停的攝像,沿途佈崗,有上百人圍觀。儘管午後下雨,仍有人打傘觀看,有人從樓上往下看。情景甚是壯觀,人們交頭接耳,議論紛紛,多數判斷是捉拿要犯,待到十餘名年輕力壯的警員簇擁出一個老人,抱著電腦,上了麵包車,人群中不斷發出噓笑聲。對這次到我家來搜查,我事先毫無思想準備。

警察要把我帶到山大公安處做筆錄。我對他們說,筆錄可以在家中做,他們不同意。到山大公安處停留約2小時,主要訊問海外發表文章的過程和方式,重點針對三篇文章:《建議修改憲法除去”共產黨領導”》、《百年禍國-從毛澤東到江澤民前言》、《江澤民是否違憲賣國?》,後兩篇收入新近在香港出版的《呼喚自由》一書。盤問全過程始終有人在錄像錄音。 6點左右警方開車把我送回家,發現家中兩根電話線被他們拔掉,看來是避免在搜查時,讓外界知道過程。

(四)消息很快傳到了海外

我家電腦被抄走,本人被警察帶走,消息很快在院內傳開,我還在派出所,住在一個大院的好友李昌玉就已經寫好了報導稿,我下午6點返回家中,他馬上打電話讓我去看了稿子,稍加充實,當天就發到了海外,題目是:”山東大學孫文廣教授被警方抄走電腦”。

當晚我給北京劉曉波先生打了電話,告訴他我家發生的事情。他是中文獨立筆會的會長,我是該會會員。他當晚發出”警察闖入,抄走了孫文廣家的電腦”。很快海外媒體打電話到家中採訪並報導,包括自由亞洲、美國之音、德國之聲、希望之聲、新唐人還有大紀元等。因為我電腦被抄走,無法向外發稿,大紀元記者林慧心女士承諾,以後我可以先寫好稿子,通過電話我念給她聽,她記錄下來向海外發表。此後將近一個多月的文章都是以這種方式發出的。

鄰居有人聽到海外電台,如法國台、英國BBC、自由亞洲廣播,我被搜走電腦後也來告訴我。

(五)我要維權 我要抗議抄走電腦

我通過海外媒體表達了抗議,主要觀點如下:

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警方未經允許,沒有法律手續,私闖民宅,錄像拍照,侵犯了我的住宅權。

憲法第40條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電腦是我的主要通信工具,也有我的通信記錄,他們抄走電腦,是侵犯了我和家屬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權利。

電腦是我發表言論、出版書籍的重要工具,警方抄走我的電腦是侵犯了公民的言論和出版自由權利(憲法第35條)。

由於很多海外媒體的報導和我本人的抗議,警方沉不住氣,抄走電腦後第五天,5月31日,派出所長來電話,說要到家中談談,我表示同意。

6月1日上午警方一行四人,包括派出所長、歷城分局和濟南公安局的人來到我家。

他們首先表示;只是檢查一下電腦,兩個星期之內一定歸還。

我表示了自己的看法:這次公安的很多行為是非法的,侵犯了我的人權。我還告訴他們,山東大學有很多研究法律的教授,我請教過他們,通過非法手段取得的信息,包括從非法抄走的電腦中得到的資料,不能做為判刑依據,請他們回去多看看法律書籍。

(六)提前在海外發文 六四要去天安門廣場悼先烈

電腦被抄走,我不能上網,不能查資料,不能打字,在家中也很難工作,所以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到天安門廣場去紀念六四,而且要把我的行動提前公佈。

通過海外媒體,我在六四前發表了三篇文章:

6月1日發稿”六四我要去天安門廣場朝聖”;

6月2日發稿”紀念六四重在行動”;

6月3日發稿”朝聖與紀念六四”。 (都由海外記者電話記錄,發表在海外網站)

在這些公開發表的稿件中,我明確表示在6月4日我要到天安門廣場去紀念六四。文章中說明:”如果在 6月4日下午6點 40分之前我還不能到達廣場,說明可能遇到了無法排除的事故或者遇到了非法綁架或拘捕。”

6月2日,山東大學一位書記大概知道了我要去北京,來到了我家,說是來看看我,說七十多歲的人要多保重身體,好言相勸,說了一句”最近就不要出去了”。這話的意思我當然知道是讓我不要去北京天安門廣場。但他既然沒有明確提出”不要去北京””不要去紀念六四”,我就裝糊塗,沒有正面回答是否要去北京,照常準備北京行程。

(七)警車追火車,從北京站將我押回濟南

我提前買了去北京的特快火車票。早上7:30發車。因為事先已經在網上公開了我的行程,在分析當局如何阻攔時,朋友說可能走不出山大院,但也有人說可能是在火車站的入口將我攔下。

妻子對我去北京很擔心,一定要去送,6月3日早上 6點我們一起出發,出院門、進車站、上車都沒有受到阻攔,在站台上碰到了公安處的人,他說是送親人上車,使我感到已有人跟蹤。

火車正點開動,這是直達特快車,一路不停,正點應是11:50到北京。據說這種特快車很少中途意外停車也很少晚點,但是這趟列車卻中途停了 3—4次,後來知道濟南警方派出7名警察駕駛警車,追趕特快火車,最後火車到達北京已是晚點 1個小時,在12;50進入北京站。

我在車上也遭到了”特殊照顧”。大概在11點左右,一位乘警走到我面前。

問:”你是孫文廣教授嗎?”

答:”我叫孫文廣。”

於是他遞給我一張條子:

“孫教授:您好,我是本車的乘警,請您到餐車來一趟。我們有事找您商談。”

應他的要求,我跟他一起去了餐車,那裏有一男一女兩位列車工作人員,他們說,要我等一下,到北京站會有人來接。雖然沒說是誰,我當然清楚,只能是警方。他們兩人要與我攀談,拉家常。女士說他有個親戚在山東大學歷史系,問我是否認識。我只應付一下,托辭昨晚沒睡好,閉眼養神。

我回想上午的經過,上車時,看到學校公安處的人,那人當然有任務;上車以後,多次給家中撥手機,都沒有接通,感到很奇怪。為什麼別人用手機講話很方便?以後火車頻頻”臨時停車”?特快竟晚點一小時,很奇怪。火車到站前,我找機會給家中發了短信,一條說我被押到餐車,一條說下車”有人”接。後來知道這兩條短信是下午 3點才收到的,我妻子立刻將這些信息傳播出去。

(八)”迎接”我的警車開到車廂門口

火車進站後,一輛警車開到車廂門口,一位北京警官向我出示了,濟南派出所出具的”傳喚證”(傳真件),用車把我押到北京站派出所,一位負責人說,一會兒山東來人把你接回去。

我想用手機給家打個電話報告情況,剛拿出手機就被警員搶了過去,說:”我先替你保存著吧。”我沒和他爭執,因為我知道,在派出所不能和警員爭執,爭執不但沒有用,還會遭非禮。

他們把我放到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兩警員一支接一支地抽煙,滿屋煙氣,使我頭暈、心跳加快。我知道警員是不會接受批評的,而且抽煙也是他們的權利。好在他們也在換班,我等到一個面相和善一些的,向他提出是否可以把門少許開一下,說我聞著煙味有些頭暈。倒很客氣,說可以開一下門。我心想,我尊重你們的抽煙自由,你也應該尊重我不吸煙的習慣。

在北京站派出所,還看到一幕司機遭打的現場。一個司機被押進來,嘴裡不停地嘟囔,表示不滿。結果被警員狠狠的踢了幾腳,讓他雙手舉起扶著牆,還讓他把身上的東西都掏出來,放到桌子上。

下午約4點,濟南警方7人,開著警車趕到北京站要我回濟南,說他們是上午 9點多出發的。我說,是否可以請示上級,天色已晚,大家都很累,能否在北京休息一宿,第二天一早回去,他出去一會兒,回來說:還是要當天回濟南。

警車連夜將我押回濟南。一路上他們對我還算客氣。因為沒吃飯,經過超市時,我要買些麵包,也請他們吃,結果他們搶著付了錢,我拿出帶來的牛肉乾請他們吃,都嚐了一點。

快到濟南我說”你們也是受上級安排來執行任務,一路上多辛苦了”,他們都笑了起來。

整個過程,氣氛還算”和諧”。到達濟南山大路派出所時已是六四凌晨0點,路上8個多小時,不知是因為路不熟,還是要拖延時間,以免我第二天再去北京。在派出所問我去北京幹什麼。我說了三件事,看朋友,買書,紀念六四。凌晨 2點,他們開車送我回了家。

六四上午8點我下樓買早點,發現派出所所長在樓旁坐著,回來時給他帶來一份早點,他推辭一番,還是接受了,並且告訴我,上午10 點還要對我傳喚,後來派來一輛車,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一些訊問,中午在那裏吃了飯,並且准許我躺在椅子上休息,所長還拿來了他自己的被褥。六四下午3點,有車送我回家。這第二次傳喚的目的,看來是防我六四當天再去北京。

(九)與警方接觸的經驗:不要扮演英雄,簽字要慎重

積40餘年之經驗,和警方接觸,不管是在路上還是到了派出所或其他的專政機關,如看守所、監獄,千萬不要逞英雄,不能模仿共產文藝中的英雄人物,扮演高大形象,英勇不屈!那樣做肯定要吃大虧,會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遇到警方,在小事上,要隨和,要”聽喝”,不要強擰。

對於警方,如值班民警、看守人員,或同監室的犯人,必須尊重他們的人格,不能對他們無禮,不能傷他們的自尊心。

警員是執行任務的,也很辛苦,有人也不是甘心情願。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但是在派出所簽字認定事實時,卻絕不能馬虎。

有次在派出所,他們拿出了從網上下載的以我的名字發表的文章的打印稿,讓我”仔細看看”。最後讓我簽字,這些文章的題目是:《建議修憲除去”共產黨領導”》、《建議胡溫火速調查蘇家屯》、《江澤民五一出巡和中共權爭》等,我拒絕簽字。我的解釋是:這些打印稿中的主體思想是我的,但是我不能在這份打印稿上簽字,原因一是:你們的打印稿是否經過別人改動,我不知道;第二,網站編輯是否有修改我也不知道。

他們問:那怎麼才能證明這些文章是你寫的?

我答:拿手寫的原稿來。

他問:原稿在哪裏?

我答;早就被我燒了。

他問:為什麼燒掉?

我答:準備你們來抄我家。

在”文革”中,我不知被抄了多少次家,在監獄中隨時都會有人抄走犯人的書寫物,關於抄家我當然有準備,文章原稿都沒有保留。最後相持不下,他們只得放棄要我簽字的要求。

很多朋友因為網上文章被判刑,我想,要證明發表的文章確係某人所寫,可能要花一番功夫,本人不簽名,起碼會增加尋找證據的麻煩,給他們誣加罪名增加點困難,使他們少製造些文字獄,也是讓他們少犯錯誤。

我的處理方式不知是否可以給同道提供參考?

(十)電腦抄走與歸還,聲勢有天壤之別

抄走我家電腦,六四我去北京悼六四被強制押回濟南,被兩次傳喚。消息傳到海外,媒體有很多譴責的聲音。當局不得不在6月8 日通知我,次日上午9點歸還我被抄走的電腦,但是到了9點又通知我去山東大學公安處領回電腦。我去了之後,他們卻對我提出了一些的問題,主要還是問文章是不是我寫的。而且後來的問話,明顯在拖時間。

現在回想起他們拖延時間的目的,是為避開山大家屬院中的人群。因為每天9點左右,有很多退休的教師和家屬在院中散步,他們去送還電腦會被大家看到。所以他們一直拖到大約 12:30,才派車送我和電腦回家。這時院內居民多數都在家吃飯,院中已經很少有行人,而且開車送還電腦是一名穿便衣的民警,所開之車也沒有警方標誌。這樣幾乎是人不知鬼不覺地歸還了我的電腦。這和半月前的 5月26日數十名警察、一律警服大蓋帽、佈崗放哨,有著天壤之別。

當局抄走電腦,是體現”專政”的威力,要產生震懾作用,要人多勢眾,展現威嚴。而送還電腦則有默認錯誤的意思,當然要減少影響,越是淡化越好。所以要選在12:30 之後進入家屬院,穿著便衣的警員陪我回來,不知道者,還以為我新買了一台電腦呢!

這使我想起,1974年我被以”現行反革命罪”逮捕的情景,當時有警察和學校的民兵數十人參加,刷了大標語”歡迎專政機關逮捕反革命分子孫文廣”,貼出”開除孫文廣山東大學公職”的佈告,後來還把我押回山東大學,開了幾千人的全校師生員工批鬥孫文廣大會。

八年之後的1982年我得到平反,卻只給我一張平反通知書。我再三要求公開平反,最後勉強在山大物理系的教工會上宣讀了法院的平反決定書。因為媒體不開放,所以知道我獲平反的人很少。

這就是當局的一貫作風。他打你”反革命””右派”時,一定會大造聲勢,就怕有人不知道。而他被迫給人平反、為人改正時,卻極力把聲音放小,讓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和缺少思考的中年人,一直迷信執政黨”偉大、光榮、正確”的一個原因。

電腦雖然在6月9日還了回來,因為電腦中出現故障,直到 7月初都不能向外發稿。

(十一)惡意電話騷擾

在6月3日和4 日,連續兩天我被傳喚之後,6月5日下午開始對我家進行電話騷擾,斷續5 個月。

我家的兩台座機,兩個手機,四個電話機輪流振鈴,每隔十餘秒能聽到一次鈴聲,拿起話筒則聽不到任何回答。這種惡意的騷擾有時一天24小時,響聲有幾千次,使人煩躁,使人聽覺麻木,我的妻子受不了,她說這樣響下去要叫人發瘋,神經錯亂。當天我打電話給公安局的 110報警台,請他們制止騷擾電話,並告訴騷擾電話的號碼。以後我們多次向公安局報警,向所屬派出所報告。

對這種惡性電話騷擾,我通過海外媒體進行譴責,向校黨委、院黨委報告,利用民主黨派的聚會表示抗議,爭取同情和支持。經過5個月的抗爭。到11 月25日騷擾才完全結束。五個多月的電話騷擾,對我的生活、寫作造成了極大影響。

(十二)周圍人群的支持

我在去年的維權活動,受到周圍人群的鼓勵和支持。

5月26日抄走我家電腦,我被警車押走的消息傳開,但我在山東大學約50 年(包括唸書),人們不相信孫文廣是個壞人,很多人打電話到家裏來詢問,有的朋友登門造訪,關心地問出了什麼事?他們不相信孫文廣會做出犯法的事。

有位老太,住在對面樓上,看到警察在我家門口站崗放哨,後來她對我說:知道你台灣有親戚,估計你家來了重要統戰對象,在加強警戒,我相信你不會犯罪。我還關在派出所,住在院內的好友就已寫好了報導稿,給予聲援。

六四之後我到院中散步,很多熟人關心地問出了什麼事,對抄電腦一事表示反對。

我住的大院中有很多人經常聽海外電台的廣播,每當聽到我的消息,會在院中開展小廣播。六四去北京,被警方押回家,次日散步,被十幾個鄰居圍著,要我說說經歷,他們不斷地發出友好的笑聲,有人開玩笑說:”你這是去旅遊了,回來還不用買車票,你要感謝警察才對。”

我家從2006年六四開始,有”警方”斷續前來站崗(有時是便衣)。包括7月和高智晟等人去沂南聲援陳光誠回來之後,包括 2007年兩會期間,都有警方在樓下崗站,有人,有車。出門有車跟隨。

我不大注意這些事,因為太關心身邊的事,可能會分神,影響思考問題和寫作。但是鄰居們卻不然,有的人特別注意這些事,甚至來了警方的幾個便衣他們都知道,他們能識別出誰是學校公安處的人,誰是派出所的,國安的,一次來了多少人,多少車,有的人很清楚。

我們這個大院,不但有山大的教職工,還有他們的家屬,有各行各業的人,有各種特性的人,多年來我家和他們相處融洽,有些鄰居對我什麼話都能說。5月26 日警方來我家抄電腦,我忙於應付,哪有時間看外面來了多少警察?多少輛車?這些事全是周圍鄰居後來告訴我的。

有鄰居跟我開玩笑說:”孫文廣你行啊!現在有車、有人給你站崗,外出有人護送,你相當副省級了。”有人說:”孫文廣,你現在安全了,小偷絕對不敢上你家。”

不久前我們這個院蓋了三個高層,樓房將有三百家住戶,要選出5個人的業主委員會,很多人提名我為候選人,結果在投票時,10 個候選人中我的票最多。後來上級發話說:先選兩個樓。我當然被排除在外,又特聘了兩個代表。

我在”文革”中幾次被抄家,當時我出門,幾乎沒有一個人和我說話,平時很熟的人都低著頭裝看不見。現在已經完全不一樣了。當局無法將我完全孤立。周圍民眾對我的信任和支持,給我很大的鼓勵,使我獲得力量,對我也是一種保護。

“老百姓心中有桿秤”,你可以迷惑他們於一時,不能迷惑於永久。

2007年5月3日早晨於山東大學( 0531-88365021,1365531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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