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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萬久:禁止顧萬久出國的荒誕鬧劇(三)

【大紀元4月28日訊】文章摘要: 回想起重慶渝北區“人民法院”審理我起訴安的經過,不由我推想起:如果上訴到重慶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設定給我發言兩次,總共時間不超過兩分鐘;如果上訴到重慶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設定發一次言,時間總共不超過一分鐘;如果繼續上訴到馬列共產黨的山寨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設定不給我機會發言,我還有機會向聯合國伸冤?

實際法庭上真正答辯的時間並不多,進行一些必須的程式占了不少時間。法庭答辯整個時間就兩個多小時。我發了三次言。從律師那裏知道自己的“罪證”後,準備了一下辯護詞,如果允許發言,可能至少要三個小時以上。但實際在法庭上的答辯,我的三次答辯發言總共沒超過三分鐘。第一次發言,是在被告舉證答辯後,法官讓我答辯時,我用最簡略的語言地談了一下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和目的。當然,我可以用一句成語“抛磚引玉”高度概括我寫這些文章的動機和目的。第二次發言,是在被告說我寫的這些文章是在網上發表的,影響面太大。當法官讓我答辯時,我回答影響不大,因為在境外發表,國內人不知道,由於“金盾工程”的嚴密封鎖,國內除了“網監人員”和“國安人員”知道,其他知道這些文章的人是極少數。第三次發言,是法官讓我用一兩句話說明自己的起訴要求。我說請法庭按我訴狀上的請求公正判決。

作為被告,堅持己方的要求,我很理解。作為律師,始終要貫穿的原則:要為自己的當事人作無罪辯護;作為法官,最高境界是無罪判決原則,即判決弱勢群體勝訴或無罪。被告方的要求肯定是組織上的意思。我對被告方代表官方意願的舉證、結論、引用法規、以及最後做法,肯定持質疑態度,甚至持否定態度。但我還是要把被告方在法庭上的答辯,當作他們私人性質的言行來對待:看成是他們對我的真誠關心和幫助;看成是他們對我的中肯的批評和教育;看成是他們對我的無私的忠告。故而,我在此對被告方的兩位警官表示真心感謝。不管他們的話和結論正確與否,我都要反復地思索和反省。

被告方說,我辦出國護照,完全可以去戶口及住址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去他們(被告)那裏辦出國護照,他們也只有受理。是這樣的,如果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我的出國護照,被告席上坐的就是當地的出國護照辦理機關的有關人員,就不是現今造成事實的被告。為此,我向實際成為被告的兩位警官表示道歉。我是這樣想的:我與當地公安機關,在工作上有過不少聯繫和接觸,而且也多次與區國保隊的秘密員警打交道,我直接去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出國護照,是想接觸更多的人,比較一下哪里的員警素質高些,我好虛心地學習他們的優點和長處,同時順便積累更多的創作素材,以備寫作用。我實在沒想到你們不批准我出國,如果早知道你們不批准我出國,那麼,我就在自己的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出國護照,現今坐在被告席上的就不是你們了,因此,我再次向你們私人表示真誠道歉,但我絕對不向你們所在的組織道歉。你們的個人為人是光明正大的,但你們的組織是黑暗腐敗的。因為任何專制制度都是黑暗和腐敗的,你們也是一党專制制度的受害者之一。

快到年底了,工作很忙,今天與同事落實上級佈置的有關一般納稅人低零稅負企業的納稅評估,完後回家的路途,碰上一個本單位管轄的小規模納稅戶,他叫我坐在他的經營門市,閒聊了許久,他的談吐使我驚訝,他是一個電腦盲,但他談出的許多見解,竟然與《九評共產黨》書裏的部分內容大同小異,我問他讀過《九評共產黨》這本奇書沒?他說沒讀。此時,我的記憶裏突然顯現出一位人士曾經說過的話:當問及他《九評共產黨》奇書的作者是誰時,他回答道,中國大陸的老百姓幾乎都是《九評共產黨》的作者。我本想駁斥他,但我早已沒有駁斥他的語言了。

隨後話題轉移到我出國的事上,他更是侃侃而談,給我上著生動的課:

“出去看看很好,最好不要回來了”。

我說:“不行呀,我是要回來的,我老婆孩子都在中國大陸”。

他接著說:“你們看看,別人澳大利亞的人民生活得才象一個人的樣子,有人的尊嚴,人與人是那麼的和諧相處,人與自然是那麼的和諧相配,他們的社會是那麼的民主,是那麼的公正和公平。總之,一切的一切都比中國強幾十倍”。

我說:“不可能吧”,我還傻不拉嘰地說,“我們國家有原子彈”,意思是說我們比他們強多了,我還沒傻冒完。

他就駁斥我說:“哪個國家的老百姓是吃原子彈的?”

我啞口無言,心裏同意:原來是這樣,沒任何國家的老百姓要吃原子彈。我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他說:“他的朋友居住在澳大利亞,並多次給他談論過澳大利亞人民的和諧幸福生活。”

他越說越來勁,同時使我也激動起來,恨不能馬上飛去澳大利亞。可我深受專制制度的陷害,被禁止出國,現在只有耐心等待重慶渝北區“人民法院”的公正判決。

經過罪惡的專制制度加工出的“敵對分子”和“敵對勢力”兩頂大帽子的重壓,我越反省越深感心灰意冷和心寒頭痛。原本我明年初就提前退休,給自己選擇了兩條路:一是支援西藏,走民間自薦式的援藏幹部,目的就是支援西部大開發,幹三年或五年就回重慶或成都,當然也有為了體驗生活,為創作積累生活經驗與第一手素材的重要原因;第二條路:就是去澳大利亞發展,或一邊做生意一邊創作。據瞭解(但沒機會考察核實)墨爾本的生意很好做,特別是火鍋生意最好作。重慶的火鍋本來在中國大陸很馳名,如果真把重慶的火鍋向澳大利亞發展,應該很有市場前景,目前我只知道如果去澳大利亞發展火鍋飲食文化事業,存在巨大的潛在市場。自己也做了一些美夢,認為在澳大利亞賺到足夠的錢後就回國內投資。這一下好了,我成了誰的敵對分子和敵對勢力,也沒機會出國,我還能發展什麼?

回想起重慶渝北區“人民法院”審理我起訴安的經過,不由我推想起:如果上訴到重慶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設定給我發言兩次,總共時間不超過兩分鐘;如果上訴到重慶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可能設定發一次言,時間總共不超過一分鐘;如果繼續上訴到馬列共產黨的山寨國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設定不給我機會發言,我還有機會向聯合國伸冤?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成員理事國,我有資格向聯合國國際法庭上訴。

為了搞真正的共同建設和諧社會,我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被監禁的一千多名政治良心犯(其中包括作家,詩人,記者,維權律師,異議人士,法輪功人員,各類民主和民運人士);強烈要求無條件地讓流亡在海外的一切中國籍人士(包括所有的華僑)自由地回國發展;強烈要求全國人大開會研究決定取締或廢除濫法“敵對分子”和“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罪惡條款。

重慶渝北區“人民法院”的判決還做出,要知事情如何結果,請等待消息。

2006年11月16日于重慶陪都中國樹

──轉自《自由聖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