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紅綠燈亮了 閃燈緩衝一兩週

【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殷偵維/三重報導〕台北縣三重市永安南路涵洞口的紅綠燈裝設三個月卻不能用,經民代反映後日前來電啟用,到昨天為止,這座紅綠燈只有閃紅、黃燈警示,民眾質疑作用不大;縣政府交通局則解釋,啟用後須以閃紅、黃燈運轉一到兩週,讓行經駕駛習慣後,再依據路權使用情形調整成紅綠燈。

三重市永安南路涵洞與力行路二段三十巷垂直相連,這條巷子在兩年前拓寬成兩線道,來往車輛頗多,涵洞出口因為沒有設置紅綠燈,常有交通事故發生,經市民代表李世東反映,縣府交通局去年十二月底裝設紅綠燈。

上個月十五日,縣長周錫瑋與多名立委、縣議員視察涵洞改善工程,發現涵洞口設有紅綠燈,因為不能使用,仍須仰賴交通警察站到馬路口指揮,當時有民代反映這個問題。

縣政府交通局解釋,這座紅綠燈裝設完後,隨即向台電繳費申請通電,由於台電也要時間發包設計、裝設線路,以及向路權單位申請開挖等程序,過程需要一些時日,經再聯繫台電已在上週二接電啟用。

台電三重服務處指出,縣府設置紅綠燈,向台電申請接電,台電施工前必須向當地公所申請路權,整個工期預計一至六個月,未故意拖延。

至於接電後到現在仍是閃紅、黃燈警示的原委,交通局說,紅綠燈接電後,為了讓駕駛熟悉增設紅綠燈,需有一到兩週的緩衝期,然後依照路權使用情形,讓這座紅綠燈開始運轉。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