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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槍枝管制法令中央地方鬆緊不一 漏洞頗多

【大紀元4月18日報導】(中央社紐約十七日法新電)在美國某些地方,購買槍枝就像走進便利商店買牛奶一樣方便;以昨天發生恐怖校園大屠殺的維吉尼亞州法律為例,年滿十二歲,即可每三十天購買一把攻擊步槍,甚至不需要家長同意。

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昨天發生美國歷史上死傷最慘重的校園屠殺事件,令人極度驚駭之餘,也激起槍枝管制的辯論,這個議題在美國一向是令正反雙方異常激昂的情緒性議題。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美國槍枝管制法律包含聯邦、州和地方等三個層級,主張擁有槍枝權利的人士堅持,擁有槍枝是憲法所保障的神聖權利;然而,主張嚴格管制槍枝的人士與團體則指出,這項修正案內容起草時的背景,是兩百多年前的民兵部隊,根本早已老舊過時。

美國聯邦法令要求領有執照的槍枝銷售業者,在任何人買槍枝時要查核購買人背景,法令限制被定罪的人犯、有毒癮者、家暴者以及心智不全者等,不得購買槍枝。

這項聯邦法律也被稱為布雷迪法案,是為了紀念前總統雷根一九八一年遇刺時,不幸中彈導致日後殘障的白宮助理布雷迪;布雷迪法案於一九九四年生效,並被認為成功阻止數十萬件武器流入罪犯手中。

但此法還是有漏洞,允許在某些州的槍展場合中,銷售人員無需進行背景查核就可出售武器;槍展中銷售槍枝能以「不問問題,付錢取貨」的方式進行。

根據「布雷迪防止槍枝暴力運動」所稱,目前的槍枝管制體系讓罪犯,甚至青少年在槍展中輕鬆地想買多少槍枝,就可買到多少槍枝,其中包括攻擊武器。

在槍展中,銷售人員也不必留下紀錄,一旦出售的武器被用來犯罪,警方幾乎不可能追查槍枝來源。

一項禁止銷售半自動攻擊武器的聯邦法律於一九九四年生效,但已在二零零四年失效。

州層級的法律則差異很大,有些限制任何十八歲以下的人購買任何槍枝、家長要為其青少年使用武器負擔刑事責任、或禁止即時購買取槍,防止衝動型犯罪。

布雷迪運動組織說,發生校園屠殺慘案的維吉尼亞州,如同前述,槍枝管制十分寬鬆;其他一些州則沒有對購買步槍和特別是短槍的人,訂出最低年齡限制。

第三層級為地方和市的管制,例如在紐約,這裡有著全美國最嚴格的槍枝管制法律,只允許某些經過核准的人擁有槍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