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12年國教 學者建議更名為改進發展高中教育

【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四日電)針對政府宣佈2009年正式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多位學者今天在國立台灣師大十二年國民教育系列論壇第一場討論指出,十二年國民教育是該做,但時候還未到,目前定義及目標混淆,應先釐清定位,建議先更名為「改進與發展高級中等教育方案」,較符合事實且合理可行。

台灣師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系列論壇共要辦六場,第一場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定位」為主題,由台灣師大教育系主任張建成主持,邀請中正大學教育學研究所所長李奉儒、新竹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沈姍姍、花蓮教育大學國教所教授吳家瑩、台灣師大教育系教授周愚文與譚光鼎引言討論。

四位學者引經據典指出,所謂「國民教育」在學理上應包含國家辦理、強迫教育、義務教育、基本教育、世俗性與免學費等特性,教育部三月四日公佈的「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交替混合使用國民教育、基本教育、國民基本教育等三個名詞,並未區分,顯示三個概念其實一樣,其功能應該完全相同。

學者指出,從教育部多年來不斷嘗試延長國民教育的各種政策和做法來觀察,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應該就是現行九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延伸,既定位為國民基本教育,就必須符合「強迫入學、免學費、義務的」等特性,但說帖把十二年國教後三年階段明確定義為非強迫入學即非義務、但是普及入學、低學費的教育」,則不符合國民教育或國民基本教育的精神。

李奉儒指出,說帖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為「提升國民教育水準,舒緩升學壓力,縮短城鄉/貧富差距,增強國家競爭力」,能否達成這四項目的?應是檢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是否有必要推動的基準點,檢視結果只是另一個響亮卻沒有實質意義的口號,例如落實行政院大溫暖套案補助弱勢家庭讀私立高中職學費計畫與實施多年的教育優先區計畫可達成縮短城鄉/貧富差距,與延長國教年限為十二年沒有邏輯相關。

吳家瑩從另一角度思考,認為可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虛名來進行高中職教育改革,而政府已宣佈準備在三年內投入一百六十三億元執行「高中職優質化」,由於這是台灣教育體系從解嚴後還沒有被投入大量資源的板塊,藉著十二年國教政策做到,也是好事。

基於相同的理念,周愚文指政策應名實相符,建議更名為「改進與發展高級中等教育方案」,比較符合事實,且合理可行。

周愚文與譚光鼎認為,政府應量力而為,務實一點,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前九年與後三年定位應相同,如今自相矛盾錯亂,政府政策制定也相互矛盾,例如一面規畫十二年國教,修訂九八高中課程綱要又要高二課程即分級,教育部說準備很長時間,卻還沒有完整配套,建議要避免九年一貫國教課程操之過急的殷鑑,如果一定要做,應先訂定程序步驟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