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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曉明:非法治社會導致了社會的道德滑坡

【大紀元3月27日訊】前兩天在一個論壇上看到了一篇帖子,這是一個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寫的,他現在還沒找到工作,所以想請那個論壇裏的網友幫忙出出主意,根據他的條件,什麼樣的工作適合他?有的人很正經地給他出主意,有的人則把話題引到另外的方向,有一人說:“人長的比較帥?你男的女的啊?或是不男不女呢?……”另一人說:“嫁給富婆吧,幹得好不如嫁給好,呵呵。”還有一人則說:“這又來個‘人長的比較帥’還不知是男是女的……這年頭的大學生怎麼都這麼垃圾呢?”

我經常到前面提到的那個論壇,也沒看出誰是達官貴人,那個論壇上的人跟那個發出求助帖子的人都差不多,都是社會中下層的人士。既然都是一個社會階層的人,就應該相互理解,甚至相互幫助,不幫助也沒關係,但是你總不能說那些傷人感情的話吧。這樣無緣無故地傷人我們在文學作品裏也能看到。《霧都孤兒》裏有一個叫諾厄的小孩,他跟奧利弗一樣,都是棺材店裏的夥計,他對奧利弗百般刁難,直逼得奧利弗用暴力反抗他。

在現實生活中,社會中下層的人們之間是經常勾心鬥角的,這種現象在國有企業、政府機關、國家的事業單位尤其嚴重。我們可以看看一個身臨其境的人是怎麼說的:“升官發財是每個人的願望,在外企,也許要靠業績說話;但在這裏,想‘上位’,完善自身倒是其次,最先要學會的是,怎樣給競爭對手製造陷阱,和保證自己不跌進別人的陷阱,鬥智鬥勇,不擇手段。即使在日常交往裏,也須謹言慎行,許多是非往往就由字眼而起。更可怕的是,你正在暢快淋漓地評論某人,他的某位遠房親戚已悄無聲息地就來到你身後。”(pinkshela)

同類相輕、同類相爭,這看起來是不合理的,在同一個層次上的人們應該互相理解、互相幫助才是,他們之間互相爭鬥,只能使漁翁得利。低層次的人要受高層次的人領導,低層次的人經常互相爭鬥,他們就缺少跟高層次的人抗爭的時間和精力;另外,同類互相爭鬥,這也降低了他們之間的互信,這樣的人即使在一起合作,也不會合作得很有效。如果身處高層的人要欺壓這些中下層的人們,這些人就難以組織起有效的抵抗,從而淪為易於被操控的物件。

中下層的人們要和諧相處,不要跟自己的同類爭得你死我活。從同類爭取到的利益只是蠅頭小利,高層的領導者將中下層的獲利空間壓縮得很小,在這個小空間裏,人們能得到什麼?同類相爭是很不容易的,即使一個人在這樣的競爭中獲得了一定的利益,他同時也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下面可以通過一個假設的例子來看看這樣的代價有多大。假如有這樣一位教師,他嫌自己的工資比較少,他發現,要想讓自己的收入有所提高,可以去競爭擔任班主任,因為擔任這個職務可以有一筆額外的補助。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中,一個人想讓領導同意自己的請求,就要給領導一些好處,說白了,就是給領導一定的賄賂。為了達到目的,在賄賂領導之外可能還要做些其他事情,比如陷害同事。光賄賂不一定就能解決問題,你會賄賂,別人也會,所以在賄賂之外,想達到目的的人一定還要做點兒其他的工作。這個想當班主任的教師在沒達到目的之前,就先付出了一些代價,一是為了賄賂損失了自己的財產,另一個是得罪了同事。有沒有不付出代價、或少付出代價就可以增加自己收入的辦法?請繼續往下看。

在法治社會裏,教師們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來反映自己想增加收入的想法,如果教師的這個想法是合理的,管理教師的政府部門會考慮教師的想法,進而幫助教師解決困難。如果教師的工資增加是通過這樣的努力得到的,那麼這樣做所付出的代價就不會是太大的,這個代價要低於賄賂領導和得罪同事。在非法治社會裏,教師要求增加工資的舉動可能被某些人解釋為無理取鬧,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提出合理要求的教師就有可能遭到上級的打擊報復,這時候向上反映問題所付出的代價就要高於賄賂領導和得罪同事。這時候人們有困難就不會向上級申述了,他們不得不向潛規則低頭,通過賄賂和陷害別人來達到自己佔便宜的目的。於是我們可以這樣說,非法治社會總是在有意無意地鼓勵人們互相爭鬥,這就使得人們不得不道德敗壞。

(2007-03-26)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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