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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五十年大事紀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特稿)擁有二十七個會員國、總人口四億九千萬的歐洲聯盟,其主要宗旨為結合歐洲民主國家,並藉由會員國委託行使的部份主權及共同設立的機構,一起為建立歐洲長久和平與繁榮,以及人民的福祉而努力。

主要機構:

歐盟執委會、歐盟理事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盟社經委員會、歐盟審計院、歐洲中央銀行。

成立歷史:

1951年:比利時、盧森堡、荷蘭、法國、德國、義大利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

1957年:上述六國簽署羅馬條約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俗稱共同市場)。

1973年:丹麥、英國、愛爾蘭加入,共同體首度擴大。

1979年:歐洲議會舉行首度直選。

1981年:希臘加入,共同體第二度擴大。

1986年:葡萄牙與西班牙加入,第三度擴大。

1993年:建立單一市場。

1993年:依據馬斯垂克條約,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名稱改為「歐洲共同體」,並將會員國政府間合作體系擴增至包括司法、內政及防衛等更多政治層面,從而轉化性質並建立歐洲聯盟。

1995年:瑞典、芬蘭及奧地利入盟,第四次擴大。

2002年:發行及使用歐元貨幣。

2004年: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賽普勒斯、馬爾他入盟,第五次擴大。

2005年:法國與荷蘭舉行公投反對批准歐盟憲法條約草案。

2007年:羅馬尼亞及保加利亞入盟,第六次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