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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勝正:公布呆帳大戶名單 會依法承擔責任

【大紀元3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二日電)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胡勝正今天在立法院表示,本週將公布新台幣 1億元以上呆帳大戶名單,是依銀行法授權規定,由於用行政命令,法律基礎較薄弱,他主張修法,在未修法前就公布,若有相關責任,他會依法承擔責任。

胡勝正今天首度以金管會主委身份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

金管會三月一日表示,基於社會公益考量,將在三月十五日依銀行法第48條第2項授權規定及第49條規定,對轉銷呆帳客戶資料適度公開,將採歸戶方式,公布新台幣1億元以上轉銷呆帳名單,約有1500戶符合公布條件。

立法委員費鴻泰 (國民黨,台北市)表示,他支持公布呆帳大戶,但對金管會作法提出質疑,他表示,金管會是獨立機關,為何行政院「指示」,金管會就要公布,且金管會又是以那一條法令說可以公布?

費鴻泰並表示,金管會文字表述為「適度公開」,這根本是政治術語,不是專業術語,是不是因選舉考量,要打擊其他政黨政治人物,他主張,要公布就全部很透明的公布。

胡勝正答覆,是依銀行法第48條第2項授權規定及第49條第2、3項規定。並表示,用行政命令執行的法律基礎較薄弱,也主張修法才會更週延。

另外,胡勝正回應,金管會是金融市場的法務部,對個案採取獨立審查,但政策還是要接受行政院督導,這項措施完全沒有政黨顏色之分,且這項決策是在金管會委員會議通過後才宣布,他個人認為完全合法。

費鴻泰繼續追問,在法規未修正前就公布呆帳大戶名單,萬一未來有人要告金管會怎麼辦?胡勝正要不要承擔責任?對此,胡勝正表示,他依法行政,就依法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