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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法令衝突請司院解釋

【大紀元1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林秀姿/台北報導〕台灣文建會昨天通過古蹟審查辦法,台北市政府昨天也臨時修正北市古蹟審查辦法條文反制,並以地方與中央法令衝突為由,趕在昨天下班前向司法院聲請解釋,盼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變更執行的規定,阻擋教育部改名、拆字行動。

北市文資會 譴責中央開惡例

不過,北市府內部對於此舉能否阻擋牌樓改名相當悲觀,市府有高層坦承「對於大中至正牌樓改名,已有心理準備」,現在只剩下何時拆字的時間問題。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昨天召開會議,二十一名委員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古蹟指定不應為了破壞而指定,更不應以保存文化資產之名行政治目的之實。聲明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意旨,文化資產保存應屬地方自治事項,只有在地方主管機關應作為而不作為時,中央主管機關才能代為協調或決定,對於中央主管機關開此惡例深感痛心,並呼籲社會同聲譴責。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指出,市政會議昨天上午通過修正「台北市市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規定「古蹟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定古蹟或廢止古蹟之指定者,不影響市定古蹟之指定或廢止」,且「市定古蹟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國定古蹟者,中央主管機關對市定古蹟之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應經本府同意」,這項規定與文建會昨天中午通過的古蹟審查辦法相衝突,北市府因此聲請解釋。

不過,文資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也明定古蹟審查辦法訂定權責為中央主管機關,市府昨天自認對指定為市定古蹟的國定古蹟也有管轄權的修法舉動,可能違反母法規定,葉慶元則說,文資法內並未規定國定古蹟指定優先於市定古蹟,市府認為並未違法。

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昨也批評教育部成為文建會的「太上指導機關」。她並說,中央派保一總隊三個分隊、一百二十個員警進駐,並不是保護古蹟的行為,而是搞警察國家,台北市政府不會陪中央玩市警與保警的對峙遊戲,李永萍說,一切依法行政,如果教育部堅持拆牌匾、毀損古蹟,北市警方會先好言勸說,然後蒐證事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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