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立院三讀 國科會委員及主管得具外國國籍

【大紀元1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介士台北十四日電)為配合台灣科技環境需求,羅致學術優異人才,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案,增訂由研究機構首長及學者專家擔任國科會委員職務者,得兼具外國國籍;各學術發展處主管並得比照專科以上教授方式聘任。

國科會主委陳建仁在國科會組織條例修正案在立院審查時指出,先進國家為推動科技業務發展,禮聘相關研究機構首長及學者專家擔任國科會委員職務,均得由兼具外國國籍者聘任,台灣卻侷限本國籍人才,與國際潮流相悖;另各學術發展處主管,須具備優異學術成就,但此類人才卻未必具備公務員任用資格。

為利科技業務發展,解決雙重國籍及未具公務員資格人才在羅致及晉用上的困難,國科會組織條例本次修正,特別將委員遴選資格的雙重國籍限制鬆綁,並增訂六個學術發展處主管,得依專科學校以上教授資格聘任,退輔則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