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跳傘金剛奇襲台北101 征服全球最高樓

【大紀元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楊琴綜合報導)全球最高的建築物台北101金融大樓,完工3年後首度被當成征服標地跳傘成功。奧地利籍知名極限運動員菲利克斯.波嘉特納(Felix Baumgartner)在征服各國世界級的地標後,11日下午,選中台北101大樓,以違法奇襲方式突破保全,翻越101大樓91樓露天觀景台水泥牆和欄杆,自388公尺高處一躍而下,在空中自由落體5秒鐘後打開降落傘盤旋,180秒平安降落市貿大樓頂樓停車場,2個小時之後直奔機場離境飛往香港。

籌畫逾兩年的精心預謀

據媒體報導,波嘉特納花了超過兩年的時間準備,勘查地形,動用6台攝影機、3台照相機,全程紀錄180秒,整個行動可以說是一場精心籌畫的預謀。當他跳到90樓的管制區時,曾踏破一塊瓷磚。經過5天的等待風向,終於在11日下午4點18分,完成驚險的180秒跳傘。

幕後協助波嘉特納的還有10幾個人,光攝影機的鏡頭就來自6個不同方位。波嘉特納的左手,也綁著一台小型DV,隨時自拍紀錄。除6台機器縝密的完成紀錄外,還有3位好友拿著專業單眼鏡頭幫他紀錄,「免費」提供照片給各個媒體。

台北101金融大樓發言人劉家豪表示,自2004年12月31日大樓啟用以來,至少有3個團體提出跳傘申請,除神龍小組外,還有一家手機廠商及紅牛飲料公司;紅牛飲料公司去年曾幫波嘉特納洽談101金融大樓跳傘方案,但因與法令不合且恐造成公共危險而未獲准,未料前天波嘉特納「竟以小偷的方式跳傘」。而紅牛飲料公司表示,確實長期贊助波嘉特納進行極限運動,但對於他此次的行動不知情。

深夜在港蘭桂坊慶功

波嘉特納在成功著地後隨即炫風離台前往香港,深夜即在香港蘭桂坊慶祝。他12日於網站公布挑戰台北101大樓的過程,他表示:「我終於挑戰101大樓成功,這任務非常困難,這得先克服風向和保全問題,現在我是全世界最快樂的人了。」

鐵金剛跳遍各地少合法

有「鐵金剛」稱號的波嘉特納也曾挑戰跳傘451米和29米的最高和最短兩項紀錄,當年他分別從最高大廈馬來西亞吉隆坡「雙子星大樓(Twin Tower)」和最離地面最短距離的「里約熱內盧耶穌像」,定點跳傘成功。

現年38歲出生於奧地利的波嘉特納,自小就開始學習高空跳傘,在定點跳傘、自由落體及飛行等項目都有傲人佳績,尤其2003年成功橫跨英吉利海峽,更寫下極限運動界的傳奇。

波嘉特納酷愛特殊定點跳傘,選擇各式大樓、天線塔、高地、高橋等特殊地形,因此更具危險性,故其跳傘舉動備受爭議。此次,他計劃了兩年的101跳傘也非第一次違法;1999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耶穌像」創造紀錄時,也是偷偷降落在附近的小公園,再鑽入準備接送的車逃之夭夭。

波嘉特納也兩度遠征巴西,包括里約熱內盧的基督像和神指山,還曾經跳下希臘修道院著名懸崖以及飛躍英吉利海峽。又如在克羅埃西亞,他跳進幾乎望不見底的190公尺深地洞,非常危險,但他總是神乎其技達成目標。他也承認,這種危險性極高的極限運動每一次都可能是最後一次,但總相信可以克服恐懼。

挑戰或玩命?跳101沒副傘

台灣前國安局駐法組組長李天鐸表示,超過5級風時101大樓的地形便難以控制,波嘉特納應該有觀察過氣象才能夠順利降落在附近的停車場。波嘉特納算準跳傘當天台北101只有4-5級風,他連跳進4米深的平台再往下著陸到停車場的路線都已經算好,只是,一般跳傘配備當中除了主傘,肚子前方還要有副傘,以備主傘失靈時保命,但波嘉特納卻無副傘的裝備,讓專家也替他捏冷汗。

台灣擬以公共危險罪法辦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內政部移民署13日指出,波嘉特納的行為已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7條第一項第13款「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者」及第27條「從事與停留目的不符活動」。將於協調警政署及消防署後,依法對他予以限制入境。

此外,台北市信義警分局擬以公共危險罪,對波嘉特納的跳傘行為論處提告。至於毀損磁磚和強行侵入的部分,則觸犯「毀損罪」和「強制罪」,這部分屬告訴乃論罪,須101方面提告才能受理。

警方指出,台灣法律對於跳傘並沒有罰責,但由於跳傘行為,降落地點未能事先預測,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警方表示,依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也可罰。@



http://www.youmaker.com/

非法跳伞挑战台北101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