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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平狀告公安封網一案終審敗訴

【大紀元12月11日訊】(六四天網江蘇消息)12月11日下午18點,江蘇省常州市高位截癱的維權人士、天網義工張建平先生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常州中院終審判決我狀告常州市公安封網敗訴。

據悉,今天上午9點,常州市戚墅堰區法院談法官電話約定張建平下午前往法院會面,並稱,這是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安排的。下午2點,張建平前往常州市戚墅堰區法院,另一法院工作人員稱「中級法院的已經走了」,隨後把二審判決書交給了張建平。張建平看了判決書一眼稱「我要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

該判決書確認了張建平登陸境外網站的事實,稱「常州市武進區公安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規章正確,原審法院判決維持其作出的具體行為並無不當,應予維持【常州公安封網獲法院力挺張建平敗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案件受理費50元,由上訴人張建平承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張建平最後指出:判決書有一點說對了,判決書認定我向媒體表達了獨裁制度不可能有人權。人道和法制,那麼今天的二審不公開和枉法裁判恰恰應證了我的觀點和看法,在一黨制的體制下,這樣的行政訴訟對於希望有言論自由的公民來說要贏得訴訟是非常艱難的。但是,為了天賦之基本人權我將用申訴來堅持下去。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認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因此,我們譴責常州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終審判決,並將協助張建平先生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

案件回放:2007年4月17日,常州市武進區出動8名警察前往張建平家,指責張建平瀏覽反動網頁,要他簽字承認顛覆國家政權。2小時後,警察、國保再次前往張建平家,並出具常州市武進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張建平「6個月不准上網」的處罰【常州訪民張建平被禁止上網】。4月 23日,張建平就申請行政復議。6月6日,常州市公安局常公法復決字(2007)第 11號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稱天網等是「境外敵對網站」【常州公安行政復議稱天網是「境外敵對網站」】。6月20號,張建平向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9月10日,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做出宣判,維持公安的處罰決定。張建平隨即上訴,12月11日,常州中院終審判決張建平敗訴。(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