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工程會:活化公共設施 172億元資產再利用

【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針對152件低度使用或完全閒置公共設施,積極進行活化工作,目前已成功活化80件,使原本投資建造金額約新台幣172億的公共設施,再度發揮使用效益。

工程會表示,為避免閒置公共設施一再產生,已訂出各階段防範注意事項,並要求受補助機關在興辦計畫案件時應確認設施需求內容、效益評估等;興建中案件,各機關應積極排除施工中延宕原因,爭取時效。

經工程會各機關清查公共設施閒置情形,計 152件閒置案件大多在1991至2001年間所建,依用途可分為停車場設施、文物館、觀光遊憩、社福設施、體育館等15類。

其中以停車場件數最多,共51件、佔總件數33.55%,其次為文物館17件、佔總件數11.18%,主要造成閒置原因包括,當時政府提倡一鄉鎮一停車場政策,以「補助省市興建示範停車場計畫」等,至於原住民文物館則以「提高原住民生活素質實施計畫」輔導各原住民鄉興建。

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自2005年 9月起截至目前,已召開相關會議計34次,並辦理 102件現勘訪查,列管案件共 152件,原投資建造金額約474億元,其中已達活化標準者有80件,使原投資建造金額約 172億元再發揮效益。

工程會強調,尚未達到活化標準的72件公共設施,已請各主管機關積極辦理,訂定期限、查核點等,及按月管控辦理情況,務求徹底活化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