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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遠雄人壽股權變動延遲申報 罰30萬

【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五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遠雄人壽保險事業因延遲申報股權變動及法人董事異動,違反保險法令,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金管會今天表示,遠雄人壽在今年1月2日,有股權變動達10%以上及法人董事異動,但未依保險法規定,在2 日內以書面向金管會報告。

遠雄人壽也未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主動在公司網站上公告,一直延遲至1月15日才揭露法人股東更名訊息。

金管會指出,針對遠雄人壽延遲公開相關訊息,決議處新幣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