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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C.C.以上大型重機新路權 11月上路

【大紀元10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三十日電)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新路權十一月一日上路,警政署呼籲各類車輛駕駛人,相互尊重路權彼此禮讓,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警政署交通組長王來發今天表示,這是劃時代的創舉,也代表國家的進步,實施初期希望重機車車友能自重自律,執法員警也將提升執法觀念。

王來發表示,警政署十一月起將嚴格交通執法,重點執法項目為: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在快速公 (道)路1.蛇行、危險駕車、競駛或競技。2.嚴重超速行駛 (超速40公里以上)。3.行駛路肩或任意駛出邊線。4.任意變換車道。5.在同一車道與他車併排行駛或超越前車。6.未開頭燈行駛。7.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開方向燈。8.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配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9.於主管公告禁止行駛之快速公 (道)路行駛。10.車輛故障外,不得任意在路肩停車。

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在一般道路1.占用直行車道左 (右)轉彎。2.以二段方式左轉彎。3.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4.非起駛、準備轉彎、停車或臨時停車,占用慢車道行駛。

另外,也將強力執法的包括,未滿550 C.C.之其他機車 (一)行駛高、快速公 (道)路。(二)行駛禁行機車之車道。(三)未依規定採取兩段式左轉。至於四輪以上汽車,也將取締 (一)快速公 (道)路行駛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二)在同一車道逼迫、強行超越前行機器腳踏車。

在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新路權實施初期,各類車輛駕駛人對新制度比較生疏,警政署交通組特別要求員警對於輕微的交通違規,應儘量以勸導代替舉發,但對於惡性重大違規仍應從嚴執法,也希望所有用路人能相互尊重路權彼此禮讓,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



550 C.C.以上大型重機車新路權十一月一日上路,警政署三十日強調將嚴格執法,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未配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將遭取締。//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