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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法庭要九歲女兒選擇是否與愛滋母親同住

【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傳信新德里二十六日專電)印度民營IBN─CNN電視台今天報導,一名受丈夫傳染愛滋病毒的母親,在約兩年前丈夫去世後,遭夫家的人向法院申訴而喪失七歲獨生女兒的監護權,不服判決的母親提出上訴,要求爭回監護權,卻未料法庭日前改判,要如今已九歲的女兒自行選擇是否與母親或祖父母同住。

在印度西部拉吉斯坦省首府齋浦爾的住家裡,這位蒙著頭巾不願露臉,但顯然仍相當年輕的母親,在接受電視台訪談時表示,已經將近兩年未見到女兒,只有手中一張女兒的七歲照片作為往日回憶。

未透露姓名的這位母親表示,丈夫將愛滋病毒傳染給她後,在二零零三年病逝,隨後丈夫的家人在二零零五年強迫她和女兒分開,並以她是愛滋病毒帶原者不適宜照顧女兒為由,向法院提出告訴獲得勝訴,使她又失去女兒的監護權。

她說:「女兒的祖父母現今都已七十多歲,為什麼我不能照顧自己的女兒?只要我還活著,女兒應該和我在一起,直到我不久也將死去,那麼女兒可以和她希望的任何人在一起。」

但未料地方法庭在日前又改口表示,要如今已經九歲的女兒自行選擇是否回到母親身邊,或是依舊和祖父母住在一起,並暫訂下月開庭做最後判決。

印度齋浦爾地區「公民自由人民聯盟」秘書長謝里瓦史塔瓦表示,無論是地方法院的初判和複審,都剝奪了最高法院賦予這位母親對子女既有的監護權利,也暴露出地方法庭對愛滋病患者的歧視。

謝里瓦史塔瓦同時也譴責法庭在宣布判決時公布母親的身分,違反了印度憲法第十四條款保障人民隱私和最高法院要求保護愛滋患者身份的規定。

這位母親的辯護律師杰恩也在電視台的訪談中表示,儘管這位母親懇求法庭不要暴露她的姓名,但法庭置若罔聞,以「毫無感情的態度」公布了她的身分。

據報導,若干婦女組織已準備介入這場監護權戰爭,將繼續上訴為這位母親爭取對女兒的監護權,並要求有關各造賠償對這位母親造成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