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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讀 賦予國科會中科管理局法源依據

【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九日電)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賦予設置中科管理局的法源依據。

條文規定,未來的中科園區管理局設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一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兩人及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國科會副主任委員戴謙曾在立法院報告指出,中科園區開發籌備處掛牌成立後,已核准八十三家廠商,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一兆五千八百億元,前年營業額達六百零九億元,去年營業額預計可達一千七百億元。

園區籌備處則於書面報告中指出,目前中科后里、台中與虎尾園區總計約七百六十五公頃,未來十年發展目標,將「後發先至、超南趕竹、中科第一」,園區土地面積擴建要達一千七百六十五公頃以上,年營業額突破一兆元,廠商達一百五十家,從業人數達八萬人,成為全世界最具競爭力的科學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