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

鄭州市立法要求媒體對政府官員進行監督

【大紀元1月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申鏵採訪報導﹚於1 月1號開始施行的《鄭州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中,特別把新聞單位作爲一個監督主體單獨列出,規定「新聞單位應當依法對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爲進行輿論監督」。這樣的地方性法規在中國似乎並不多見。

這是不是意味著鄭州市政府在預防腐敗方面動真格的了呢?鄭州市一位資深的新聞從業人員告訴記者說,看到這樣的規定他沒有高興的感覺,只有悲哀。以下是記者申鏵和河南《東方今報》總編輯助理盛大林以及浙江的新聞工作者昝愛宗一起的討論。

記者:我首先請教盛大林先生,把新聞單位應當監督國家工作人員立法,這樣的規定在中國不是多見是吧?

盛大林:以前沒聽說過,應該這規定是比較少的。

記者:為什麼鄭州市會出台這樣的法規?

盛大林:他們的初衷是什麼我也不太清楚,但是我看到這樣的規定,我是鄭州的新聞從業人員,我看了沒有什麼感覺,如果有感覺的話是感覺到一種悲哀。我覺得這規定很莫名其妙。

新聞監督權本來就是新聞單位的天然權利,不存在誰授權的問題,不是說他允許我們去監督才去監督,沒有規定,難道我們新聞單位就不能去監督嗎?這個規定就是很奇怪的。我們新聞輿論監督就是憲法保障的法定權利,不是說鄭州市立法機關授權的,它不授權我們照樣可以監督。我看到這消息很莫名其妙。

記者:按照中國的憲法人民是有新聞自由的是吧?但是中國的現實與憲法的規定似乎相去甚遠,在這種現實情況下,您覺得鄭州市人大通過這部法規會不會更加有利於新聞單位來進行監督呢?

盛大林:表面上看好像給新聞單位授與了權利,但實際上我覺得消極作用還大於它的積極作用,因為它這樣一通過好像言外之意,其他地方沒規定好像就不能監督了,這樣的規定在鄭州市出台之後,在我們新聞行業沒有引起什麼反響、沒有什麼感覺。

記者:昝愛宗先生,以前深圳市也出台類似的法規是吧?

昝愛宗:對,檢察院下了一個規定說,記者可以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因為檢察院負責反貪那一塊,事實上檢察院的級別在黨委系統裡還比較低的,黨的管理人員權力是最大的,但是他又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你怎麼監督他呢?你是被領導的人,你怎麼能監督領導呢?所以這也很可笑的。像南京以前出台一個政策說:記者寫的稿要拿給被監督單位審稿,他們審稿就通不過的,所以監督政府、國家工作人員都很難的。

記者:剛才昝先生提到,記者寫的稿子要給被監督單位審稿,盛先生,在河南是不是也有這種情況呢?

盛大林:這個情況很少,有時候是一些特別事件,像省委的有關部門會有這樣的要求,但不是很多。

記者:這個條例出來後有沒有具體的實施的規則出來,比如說如果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拒絕被監督,或者對新聞單位進行打擊報復怎麼辦?怎麼處罰?有沒有這樣相關的規定呢?

盛大林:沒有聽說,所以它這個規定就是一筆帶過,沒有具體的可操作性,實際上它這種通過就是一種奉命監督,領導要求你、命令你來監督我,你能監督到什麼程度呢?這本身就是一種悖論。

記者:我們知道中共政權已經做出規定,從一月一號開始到奧運會之後一段時間,放寬境外記者在中國的採訪。從一月一號開始就出現鬆動的跡象,比如趙紫陽秘書鮑彤多年來第一次接受外國採訪。您覺得大趨勢是不是中國的媒體會越來越開放,你有沒有看到這個大趨勢呢?

盛大林:總的來說是在放開,但是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具體的事件上,感覺還不是那麼回事。尤其是在各個地方一牽扯到敏感問題,有可能影響到某些地方利益的時候,地方上的權力部門往往就會出面干預。但是總的來說,這個姿態是在逐步的開放。

記者:昝先生您的看法?

昝愛宗:我認為外國記者藉著奧運會的機會,可以大量的到中國來採訪,比如到河南採訪艾滋病、還有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因為河南的礦難,《河南商報》報導之後,勒令《河南商報》停刊一個月。像這樣的事情是好的機會,但具體有關部門會不會阻撓,我認為還要「聽其言、觀其行」。看起來姿態是開放了,但具體如何我們還需要觀察。

記者:也許對鄭州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有關新聞監督的條例,我們也要「聽其言、觀其行」,如果新聞單位有批評報導是不是會受到政府部門的阻撓。

昝愛宗:對,但我有一個感覺,新聞官當領導,當一把手,他很容易對付記者,比如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以前是新華社上海分社社長,又當過《光明日報》的總編輯、廣電總局的局長,中宣部副部長,還有貴州的省委書記當過新聞出版署署長,所以它們有一套辦法來對付記者。

盛大林:不過我作為一個鄭州人,我還是要客觀介紹一下鄭州目前的新聞環境,我個人覺得還是比較寬鬆的,我們《鄭州日報》、《鄭州晚報》還經常刊登批評鄭州市黨政機關的稿子,相對大的環境來說,鄭州還是比較開明的,那個條例的出台肯定跟這個大環境有關。

記者:剛先生提到河南商報因為報導河南礦難被停刊一個月,這事情是有嗎?

盛大林:是有這麼回事,當時說一個月,後來執行二十天,縮短了十天。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