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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奴聯盟赴林務局陳情 要求還地

【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農奴聯盟今天北上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陳情指出,原墾農民祖先300年前即長住耕作,但農民卻拿不到土地應有的所有權,甚至還將面臨林務局法律訴訟,要求政府還墾農土地。林務局回應表示,仍將依行政院核定的國土保安與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處理方案執行。

台灣農奴聯盟至林務局前陳情,陳情群眾手拉「還我土地」布條,高喊口號,表達訴求。

台灣農奴聯盟指出,原墾農民祖先300年前至日據時代即長住在此耕作,如今墾農不但拿不到土地應有的所有權,還不定時面臨林務局法律訴訟,墾農面臨存亡時刻,政府應落實轉型正義,還他們土地。

面對陳情,林務局由副局長李桃生出面,在林務局大樓7樓會議室舉行記者會說明政府政策。

林務局表示,近年來,林務局與台灣農奴聯盟等已協商多次,對於墾農訴求事項,凡是在不違法、情理上可接受的,均予以解決,但部分訴求有違行政院核定的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無法妥協同意。

林務局指出,林務局自2002年起執行行政院核定的「國土保安計畫-解決土石流災害具體執行計畫」,對於租地造林地違約種植果樹及其他經濟作物案件,輔導造林及間植造林木,至2005年6月30日,仍有273公頃堅不接受輔導造林,約占違規租地3.2%,基於公平正義及行政院政策目標,須依契約終止租約收回林地。

林務局並指出,行政院1991年核定「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超限利用)處理方案」,自1993年6月17日公告日起,若農民3年內主動交還林地,將核發轉業救助金協助轉業,若未在期限內交還,第4年起不發救助金,並訴訟強制收回;此案計310件375公頃,去年底已收回74公頃,法院判決確定交還林地面積114公頃,訴訟中的有185公頃。

林務局指出,對於墾農的其他訴求,例如,工寮材料放寬認定為鐵皮及烤漆板、租地內灌溉水塔或水池施設、租地內墳墓、土地公廟及租地內水田、旱地均暫維現狀等,均已解決。

林務局表示,「國土保安計畫-解決土石流災害具體執行計畫」及「德基水庫集水區國有林班地陡坡農用地處理計畫」主要目的是復育國土,發揮森林公益效能,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政府相關單位在兼顧情、理、法下,已盡力解決墾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