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府倡設獨立公共廣播機構

【大紀元9月2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昨日發表初步研究結果,建議香港將來的公共廣播服務應該是脫離政府,法定的獨立機構。

董事局成員由特首委任

委員會初步建議,將來的公共廣播機構獨立於政府架構,最初3年由政府撥款,確保財政穩健,第4年至第10年,政府撥款不少於公共廣播機構總開支的八成,機構有其他途徑籌集經費,但不可以賣廣告。但具體削減政府資助的時間表則由董事局決定。但若新機構日後須擴充及提升服務水平,可再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建議指出,將來的公共廣播機構的管治架構應成立董事局,監察運作。董事局由行政總裁,1名員工代表及9個界別的專業人士組成,包括新聞、教育、藝術文化、法律、科技、會計界等人士。成員最多不超過15人。

董事局成員由社會各界提名,由獨立提名委員會審議,再由行政長官委任。行政總裁職能有如總編輯,作出獨立的編輯決定,並且承擔編輯責任。他要執行董事局的決定,負責機構的日常運作。

建議又指出,董事局不應為現任行政會議成員、及政府全職僱員,亦不建議委任政黨現任決策人員,免受黨派利益影響。如有出缺,應刊登廣告公開招募,個別人士也自薦,專業團體可提名。除了首任董事局,長遠應由董事局負責提名委任下屆董事局人選。

不過,委員會管治架構專題小組認為,透過選舉產生董事局成員並不可取,擔心會受政治干預。未來的港台在此架構之下,員工應該不屬於公務員,但具體怎樣做,過渡期如何安排,現階段未能觸及。

對於公共廣播機構獨立之後,撥款佔收入的比重會逐步減少,有委員認為,在建議架構下,公共廣播機構面對公眾的壓力會更大,同時亦會有誘因賺取收入。

檢討委員會主席黃應士稱,收到百多份書面意見,9月30日將舉行最後一場公開諮詢會。他指出,今次建議只屬架構上的建議,並非特別建議規定將來的港台行政架構,政府將會作出決定。

任命或阻由下而上原則

香港電台工會關注新公共廣播機構董事局組成,並特別關注董事局的組成及提名程序。工會主席麥麗貞指出,董事局由行政長官任命,擔心未能充分做到委員會提出「由下而上」的原則。對於新公共廣播機構的基本開支要經立法會批核,工會亦擔心受到政治干預。麥麗貞又極度關注員工的轉職安排,希望有安排確保員工平穩過渡。

港台歡迎檢討小組結論方向,港台表示,對於董事局的組成、提名方法及機構運作十年後將收入比重增加至「撥款基數」兩成等細節,可以進一步討論。港台會繼續聽取意見後,希望下月內將立場書呈交委員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