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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尊嚴」 字慧(二十八)

【大紀元9月25日訊】道德與天災

初學漢語的人常會對「道」字的多義感到迷糊,其實只要先知道它的原義,再一層一層剖析它的內涵,就能輕易理解,並明白其精義。

先就字的結構來看,「道」字的□部(俗稱「走之」旁)有移動行走的意義,而「首」字有帶頭創始之意,所以合起來用於路與方向上,包含著途徑、辦法之謂。一個人要帶頭,一定要有「道」行,帶頭帶得好,讓社會上的人都能以善和惡、正義和非正義、公正和偏私、誠實和虛偽等為行為的規範,通過教育和學習,形成一定的信念,我們就稱之為「道德」。

規範的細則可能會隨時代的不同而有所改變。然而個人善惡、是非的意識規範卻不受時代所限制,如:對他人與自己都有益的,應該是善,反過來是惡。不過古代對道德的規範倒是分很多層次,譬如:君王須遵守「王道」,其他如「夫道」「婦道」等等都曾各有各的規範。

在緬甸歷代記載中「帝王應遵守的道德標準,(王道)有:佈施、守戒、施捨、舉止談吐文雅、持齋、不怒、不與人民作對、不施暴政、容忍、正直等十項」(見於商務印書館出版北京大學東方語言文學系,緬甸語教研室編:緬漢詞典679面)

緬甸民間流傳一則軼聞:曾經有一個寡婦,因為在乾季(註一)裡她的田地上空飄著一團烏雲,她就跑到皇城的喊冤臺(註二)上,去抱怨皇上不守王道,才使她的田里上空有非時之烏雲。

緬甸一般佛教徒都有一個很普遍的信念:天氣的惡變,天災的形成,皆是官民(尤其是領導層的),不道德行為之感應所造成的。如上述的寡婦對皇帝的抱怨,皇帝馬上對他自己的行為有欠檢點而道歉。要是像中國大陸那樣嚴重的天災,更何須待言。

(註一)乾季:緬甸南部每年都以西曆十一月至第二年四月為乾季。

(註二)喊冤臺:緬甸古代帝王規定允許百姓伸冤告狀的地方。(見於商務印書館出版北京大學東方語言文學系,緬甸語教研室編:緬漢詞典1032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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