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黃仁龍:香港法制全面延續

【大紀元9月1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14日報導)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回歸後香港的法律和法制都會得以延續,不單在形式上,在實際上都得到兌現。

他在華盛頓布魯金斯研究院(Brookings Institution)舉辦的一個午餐會上說,香港仍是一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兩個法律專業仍然強大而獨立。至於司法機構,香港的法官全都是根據一個獨立委員會的推薦,以及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而選用。

他表示,要捍衛法治和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司法獨立至為重要。他在發言時亦談及香港在911事件之後,已大大加強了在反恐措施方面的工作,包括制定法例,以及打擊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針對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提出的特別建議。

黃仁龍亦向與會者闡述香港特區在保障人權的工作,以及一些較惹爭議的課題,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和政制發展。

黃仁龍並在學院內就《香港的法治》致辭,指內地銀行在香港交易所上巿,顯示香港在吸引國際資本投資方面,仍然可以發揮較大的效力。香港經驗豐富、人才濟濟外,國際投資者還信賴香港的法治制度,而法治制度正是金融市場的一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