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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永鋕案逆轉 校長3人有罪

【大紀元9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侯千絹、郭靜慧、羅欣貞/屏東報導〕6年前屏東高樹國中國三學生葉永鋕上課時間如廁,卻倒臥廁所送醫不治,多年纏訟出現大逆轉,高雄高等法院更二審宣判,前高樹國中校長等3名行政主管未善盡管理之責導致葉生死亡,依業務過失分別判處3人5到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教改團體指這項判決結果是校園性別友善環境的重大指標。

2000年4月20日上午11時55分,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鋕在下課前5分鐘,向老師表明要上廁所,之後同學在廁所發現他倒臥血泊中,隔天宣告不治。

女性化傾向 求學辛苦

葉生生前女性化傾向被男同學排斥,他常向家人透露,同學趁他上廁所時要脫他褲子驗明正身,他才會選擇上課時間上廁所。

案發2個月後,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蔣忠義以「學校設備安全不足」業務過失理由,將高樹國中校長林勝利、總務主任林智慧及庶務組長李寶樹等人提起公訴。

一、二審皆判決林勝利等3人無罪,家屬不服上訴,9月12日最高法院更二審出現大逆轉,改以廁所漏水,學校未善盡管理之責導致葉生死亡,依業務過失改判3名被告5到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

被判刑的校長及總務主任均已退休,庶務組長李寶樹請長假,昨天均無法取得聯繫。

葉案引起各界重視,同性戀團體也齊力聲援,同志導演陳俊志並拍成紀錄片;高樹國中邀請陳俊志到校內播放「美麗少年」紀錄片及舉辦座談會。

促成性別平等教育法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與人本基金會指出,此案件促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公佈實施,而該判決是校園性別友善環境重大指標。

等6年 葉母盼正視性別平等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老天爺終於還我一個公道」,葉母陳君汝只是單純農婦,為找出兒子真正死因,6年來不斷上訴,她沉痛的說,既然救不了自己的兒子,也不要其他類似的孩子受苦,希望學校正視性別差異問題,不要在孩子身上貼標籤,讓這起事件成為最後一起校園悲劇。

第一次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被告無罪時,她原本打算罷手,可是法官的理由竟是兒子有心臟方面疾病,讓她難以接受,決定繼續上訴,在人本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團體的奧援與支持下,才撐到最後一刻。

一路走來,傷心、憤怒、失望不停席捲陳君汝,幾度讓她無法承受,陳君汝說,最初一天哭幾十次,洗澡時用頭撞牆,才能宣洩心中的不滿,甚至向精神科醫師求助。

某日深夜,兒子來到夢中,央求她不要傷害自己,告訴母親他是死於滑倒,原本平凡的農婦為了愛子,一次次站上法庭火線,要為孩子討回公道。

獲悉更二審判決結果,陳君汝淡然的說,「總算還給我一個公道」。她說,多年來看到很多性格與兒子類似的孩子隱藏在校園角落,學校都視為小事,她既然救不了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救其他的孩子,希望大眾以寬廣的心來包容他們,讓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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