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宇通求償 遠通抬價 高公局頭大

【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卓怡君/台北報導〕ETC波瀾再起!委託遠通電收代管,遠通堅持要調高服務費;台灣宇通正式向高公局求償備標損失一億四千餘萬,高公局官員坦言:「政府現在沒有任何籌碼!」

系統對立 遊戲規則難訂

花了將近一個月時間,高公局本週好不容易重新組成ETC甄審委員會,但高公局工作小組與委託的顧問卻為了甄審規劃傷透腦筋,高公局長楊錫安昨日坦言,兩家競標業者擁有的是兩項對立的系統,要如何設計雙方都覺得公平的遊戲規則,確實相當棘手。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同意繼續參加甄審的宇通,本週也正式行文高公局,要求高公局賠償當年備標損失一億四千六百萬元,此一動作也讓官員傻眼。

官員指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意旨相當清楚,等於證明高公局是在不應決標的情況下決標,宇通自然有權求償,雖然此事最後可能會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宇通求償金額也須舉證,但宇通的動作讓ETC善後更為複雜。

最讓高公局頭大的,則是與遠通電收議約不順,讓ETC繼續處於「非法營運」狀態。官員指出,除了公益方案可能翻案,委辦服務費價碼也談不攏,雙方談判幾乎毫無進展;不排除下月上旬先逕行公告委託遠通代管,再繼續與遠通議約。

官員指出,遠通提出的成本,每月高達四千五百萬元,但高公局目前每月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多不到兩千萬元,遠通對調高委辦服務費相當堅持,在法院已經判決決標無效下,政府處於絕對劣勢,「沒有任何籌碼」。

宏碁不提國賠 也不再競標

當初曾參與競標的宏碁表示,不會提出國賠,也不再參加競標。宏碁說,當時參與競標的專案團隊已解散,各相關人員目前皆有其他重要業務進行中,宏碁定不會再參加第二次ETC標案競標。

ETC弊案今宣判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ETC弊案今天下午四時宣判,被告之一的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秘書宋乃午強調,司法會還他清白,將親自聽判,另名被告遠通聯盟所屬的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則說,對官司有信心,但不會出庭聽判,此外,由於宋乃午緊咬林陵三對全案知情,法官是否將林陵三改列被告,極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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